北京
快速咨询
全国专业无罪辩护刑事律师服务平台
您当前位置:首页 > 学知识 > 诉讼常识 > 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民事诉讼的意义,学习民事诉讼流程,熟悉民事诉讼时效相关规定,到无罪辩护网民事诉讼专栏。

刑事诉讼
民事诉讼
行政诉讼

民事诉讼 相关知识

  • 2021-11-29 122 人看过[民事诉讼] 哪些案件适用于先予执行?

    民事诉讼法中的先予执行定指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后,作出终审判决前,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裁定另一方当事人给付申请人一定数额的钱财,或者裁定另一方当事人立即实施或停止某一行为的法律制度。 先予执行的法律制度限于以财物为内容的给付之诉和以行为为对象的给付之诉的案件。前者有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扶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的和追索劳动报酬的。后者如在侵权诉讼中停止侵害、排除妨碍

  • 2021-11-29 111 人看过[民事诉讼] 哪些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下列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比如对居住在国外的当事人提起离婚、收养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下落不明指公民离开最后居住地后没有音讯。宣告失踪指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经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判决下落不明人失踪。

  • 2021-11-29 117 人看过[民事诉讼] 哪些案件可以免交案件受理费?

    修改后的《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第28条规定: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免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79条第l款第1项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进行再审的案件,当事人依照收费办法有关规定交纳诉讼费用。 (2)当事人对人民法

  • 2021-11-29 123 人看过[民事诉讼] 哪些情况下,可以进行民事诉讼再审?

    根据我国新《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诉讼再审的条件是: 1?人民法院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生效。 2?申请人只能是当事人(法定代理人)或者特定的案外人。 3?必须在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两年内提出。二年后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以及发现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自知道或

  • 2021-11-29 107 人看过[民事诉讼] 哪些情况下民事诉讼应该终结呢?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民事诉讼终结的情形主要有: 1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 2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 3离婚案件中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4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 2021-11-29 133 人看过[民事诉讼] 哪些情况下应当办理个体户注销登记手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应当依法办理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手续:(一)个人经营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二)个体工商户登记依法被撤销或者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依法被吊销的;(三)因不可抗力导致个体工商户无法经营的;(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个体工商户登记的其他情形。

  • 2021-11-29 121 人看过[民事诉讼] 哪些情况下可以撤销个体工商户登记?

    (一)登记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登记的; (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登记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登记的; (四)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登记的; (五)依法可以撤销登记的其他情形。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个体工商户登记的,应当予以撤销。

  • 2021-11-29 121 人看过[民事诉讼] 哪些当事人可申请司法救助

    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打官司必须先预交诉讼费后人民法院才予立案受理。这条规定确实给那些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迫切需要得到法律保护但经济又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出了个难题。 2000年7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终于出台《关于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予以司法救助的规定》,给那些困难的当事人解了燃眉之急。根据该规定,当事人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救助,实行诉讼费

  • 2021-11-29 116 人看过[民事诉讼] 哪些借贷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1、借贷进行非法活动。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如明知个人借款用于赌博、贩卖假币、贩卖毒品、走私等非法活动而借款给他人,其借贷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对行为人还要处以收缴、罚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2、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包括: (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出具凭证,承

  • 2021-11-29 114 人看过[民事诉讼] 哪些人员有权利、义务控告或者举报家庭暴力?

    哪些人员有权利、义务控告或者举报家庭暴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第五条规定: 家庭暴力被害人及其亲属、朋友、邻居、同事,以及村(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妇联、共青团、残联、医院、学校、幼儿园等单位、组织,发现家庭暴力,有权利也有义务及时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报案、控告或者举报。

热门文章
推荐律师
  • 优秀刑辩律师

    杨树英 律师

    金融犯罪,刑事上诉,附带民事

    15632514568

  • 优秀刑辩律师

    黄书海 律师

    经济犯罪,金融犯罪,附带民事

    17710921395

  • 优秀刑辩律师

    张淑锋 律师

    经济犯罪,知识产权犯罪,附带民事

    15810764225

更多最新咨询
Copyright 2020 无罪辩护 京ICP备1605249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