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快速咨询
全国专业无罪辩护刑事律师服务平台
您当前位置:首页 > 学知识 > 经济常识 > 劳动纠纷

劳动纠纷

劳动纠纷,劳动纠纷的意义,学习劳动纠纷流程,熟悉劳动纠纷时效相关规定,到无罪辩护网劳动纠纷专栏。

劳动争议
劳动纠纷
司法鉴定
消费权益
知识产权
经济法规
财产分割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相关知识

  • 2021-11-29 111 人看过[劳动纠纷] 女职工生育享受哪些产假?

    根据《劳动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和《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规定,凡实行计划生育的女职工生育时,分别按下列情况享受产假: (一)胎顺产者,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其中产前休息15天(以预产期为准向前移15天,单产例外),产后休息75天。 (二)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 (三)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四)妊娠3个月内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

  • 2021-11-29 108 人看过[劳动纠纷] 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包括哪些方面?

    《根据宪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女职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男女同工同酬。《宪法》规定: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在分配住房和享受福利待遇方面男女平等。   (2)男女就业平等,企业招工时不得歧视妇女。《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国家

  • 2021-11-29 109 人看过[劳动纠纷] 女职工流产期的医疗费用谁承担

    产假期间工资照发。女职工怀孕在本单位的医疗机构或者指定的医疗机构检查和分娩时,其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所在单位负责,费用由原医疗经费渠道开支。   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具体假期及医疗费用根据《劳动部关于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42天产假。

  • 2021-11-29 104 人看过[劳动纠纷] 女职工流产休假有什么规定?

    1988年9月4日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42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

  • 2021-11-29 104 人看过[劳动纠纷] 女职工有那些特殊劳动保护规定?

    为什么女职工不能从事第 IV 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第 IV 级劳动强度的劳动是“很重”强度的劳动,妇女长期从事很重强度的劳动,对女性生理机能会产生不良影响,有以下几个方面:   1. 从事重体力劳动的妇女,月经失调较为多见,可出现痛经、月经过多,少数还可表现为月经不规则、闭经等。   2. 从事重体力劳动时,由于用力而使腹压增加,腹压增加可使

  • 2021-11-29 96 人看过[劳动纠纷] 女职工怀孕了了,但是合同马上就要期满了。请问

    此种情况下,女职工与单位的劳动合同期将顺延到怀孕期间、产期、哺乳期全部结束之后。

  • 2021-11-29 113 人看过[劳动纠纷] 女职工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有哪些?

    根据劳动部《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女职工怀孕期间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是:   (1)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己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   (2)制药行业中从事抗癌药物及己烯雌酚生产的作业;   (3)作业场所放

  • 2021-11-29 99 人看过[劳动纠纷] 女职工在怀孕期应享受哪些待遇?

    女职工劳动权益:女职工在怀孕期应享受哪些待遇? 国务院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7条规定:“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怀孕7个月以上(含7个月)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

  • 2021-11-29 98 人看过[劳动纠纷] 女职工在孕期严重违纪,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答案是可以。这是因为《劳动合同法》第42条所规定的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仅限于不得按照该法第40条、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而如果用人单位按照该法第39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并没有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2021-11-29 111 人看过[劳动纠纷] 女职工在哺乳期享受哪些特殊劳动保护?

    哺乳期指女职工生产后,对未满1周岁的婴儿进行哺乳的期间。这期间是法定给予女职工进行哺乳的时间,不以女职工是否以母乳给婴儿哺乳而有所异同。国家对女职工在哺乳期的特殊劳动保护做了明确规定:   《劳动法》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根据国务院《女

热门文章
推荐律师
  • 优秀刑辩律师

    杨树英 律师

    金融犯罪,刑事上诉,附带民事

    15632514568

  • 优秀刑辩律师

    黄书海 律师

    经济犯罪,金融犯罪,附带民事

    17710921395

  • 优秀刑辩律师

    张淑锋 律师

    经济犯罪,知识产权犯罪,附带民事

    15810764225

更多最新咨询
Copyright 2020 无罪辩护 京ICP备1605249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