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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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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规 相关知识

  • 2021-11-29 133 人看过[经济法规] 票据权利的意义

    票据权利,是指持票人享有的能够请求票据债务人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对这个定义,应作如下理解: 1、票据权利是票据金额给付请求权。票据上文义所表明的权利,是票据金额给付请求权,持票人占有票据,不等同于占有票面记载的金钱,只有经过请求票据债务人付款,票据债务人满足此请求,兑付票面金额,将票面金额交付持票人,持票人才取得金钱。 2、票据权利享有者,是合

  • 2021-11-29 131 人看过[经济法规] 票据权利的善意取得

    善意取得是指票据受让人依票据法规定的转让方法,善意地从无处分权人处取得票据,从而取得票据权利。票据权利的善意取得必须符合以下构成要件: 第一,必须是从无权利人处取得票据。因为如果其前手为有权利人,受让人当然取得票据权利,无适用善意取得的必要。 第二,必须是依票据法规定的票据转让方式取得票据。根据我国票据法的规定,受让人必须依背书方式取得票据,并且能够以背书连续证明自己

  • 2021-11-29 133 人看过[经济法规] 票据权利的取得行使和保全

    (1)票据权利的取得票据权利的取得,是指根据什么方式,依据何种法律事实而取得票据权利。从票据权利的取得方式看,分为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原始取得是指发票人制成票据并交付给受款人后,受款人即从发票人处得到票据权利,这种取得票据的方式为原始取得。继受取得是指持票人从有正当处分权的人那里依背书转让或者交付程序而取得票据的,为继受取得。如因背书而取得,因税收、继承、赠与而取得,

  • 2021-11-29 133 人看过[经济法规] 票据权利的取得原则

    (1)任何人不得对持票人享有的、由出票人给予的票据权利的合法性提出疑义。 (2)在票据上记名的持票人拥有合法的票据权利,但前提必须是通过连续背书而取得票据。 (3)凡取得票据时是善意或无重大过失的,就合法地取得票据权利。《票据法》第12条规定,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的,或者明知有前列情形,出于恶意取得票据的,不得享有票据权利。持票人因重大过失取得不符合本法

  • 2021-11-29 146 人看过[经济法规] 票据权利的取得、行使和保全

    1)票据权利的取得 票据权利的取得,是指根据什么方式,依据何种法律事实而取得票据权利。从票据权利的取得方式看,分为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原始取得是指发票人制成票据并交付给受款人后,受款人即从发票人处得到票据权利,这种取得票据的方式为原始取得。继受取得是指持票人从有正当处分权的人那里依背书转让或者交付程序而取得票据的,为继受取得。如因背书而取得,因税收、继承、赠与而取得,

  • 2021-11-29 139 人看过[经济法规] 票据权利的产生与转让

    票据贵在流通,票据本身体现着汇兑、支付、信用、结算、融资等多种经济功能,这些功能的充分发挥有赖于票据的流通。票据法设计了一整套比民法债权更方便、更快捷的权利产生制度和转让制度。 票据权利的产生以作成票据为要件。出票人只要依据票据法要求的形式要件签发了票据,原则上票据权利便产生了。票据法理论因此将出票据行为称之为“基本票据行为”。而民法债权的产生,则是基于合同、侵权、不

  • 2021-11-29 139 人看过[经济法规] 票据权利瑕疵的情况

    票据权利的瑕疵的四种情况:伪造、变造、更改、涂销。 (1)伪造,就是一种无中生有的行为,是指假冒他人的名义为票据行为。伪造的后果:伪造人不负票据责任,被伪造人不负票据责任,但不影响在票据上真正签章人票据责任的承担,而作为伪造人要承担民事的、刑事的责任。 《票据法》第14条规定,票据上的记载事项应当真实,不得伪造、变造。伪造、变造票据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的,应当承担法

  • 2021-11-29 134 人看过[经济法规] 票据权利消灭的情况

    票据权利的消灭是指因发生一定的法律事实而使票据权利不复存在。票据权利消灭之后,票据上的债权、债务关系也随之消灭。在一般情况下,票据权利可因履行、免除、抵销等事由的发生而消灭。这里主要说明票据权利因时效而消灭的情形。 我国民法确定的时效主要是指消灭时效,这是指权利人在法律规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引起权利丧失的一种制度。根据我国《票据法》第十七条之规定,票据权利因在

  • 2021-11-29 132 人看过[经济法规] 票据权利消灭

    票据权利在下列期限内不行使而消灭: (一)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二年。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二年; (二)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六个月; (三)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六个月; (四)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三个月。 票据的出票日、到期日由票据当事人依法确定。

  • 2021-11-29 129 人看过[经济法规] 票据权利善意取得的实质

    (一)票据权利善意取得是债权取得 善意取得又称“即时取得或善意受让,是关于动产所有权之移转或质权之设定,纵然让与人或出质人无让与所有权或设定质权之权利,而受让人或质权人系因信赖让与人或出质人之占有该动产以善意受让该动产者,受让人或质权人仍取得其所有权或质权。”[10],善意取得原是物权法上的制度,并非债权法上的制度。票据权利作为一种债权,现在普遍承认它也能适用善意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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