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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29 105 人看过[经济常识] 哪些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一顺序继承人,是依《继承法》第十条规定的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 第一顺序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存在着法定的、无条件的扶养和赡养的义务关系。在被继承人死亡时,享有法定的继承权。 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继承权可以由当事人声明放弃或因有下列行为之一依法剥夺而丧失: 一、 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 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 遗弃被继承人
2021-11-29 111 人看过[经济常识] 哪些情形适用法定继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
2021-11-29 102 人看过[经济常识] 哪些情形导致丧失继承权?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2021-11-29 102 人看过[经济常识] 哪些情形出现,继承权丧失?
根据法律规定,继承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否既遂,也无论杀害动机为何均丧失对于被继承人本人的继承权;另外,该继承人仅丧失其所所害之被继承人的继承权而不 是丧失被继承人以外之第三人的继承权。 (二)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要求杀害的目的必须是争夺遗产;与(一)同,该继承
2021-11-29 102 人看过[经济常识] 哪些人有法定继承权?
依据《继承法》的规定,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是第二顺序继承人。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021-11-29 99 人看过[经济常识] 哪些人有权进行遗嘱的撤销?
下列,继承人、受遗赠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撤销: (一)受胁迫、欺诈所立的遗嘱; (二)遗嘱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求。 遗嘱被撤销的,溯及遗嘱人死亡时起无效,尚未的,停止执行;已经执行的,应当返还被执行的遗产,不能返还的,受益人应折价补偿。 前款撤销权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可撤销事由时起经过一年即消灭。
2021-11-29 110 人看过[经济常识] 哪些人是继承里所讲的无行为能力人?
在办理继承相关事宜时,对于年满六周岁的儿童、精神病患者,可以认定其为无行为能力人。已满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应当认定其为限制行为能力人。 在办理继承相关事宜时,对于年满六周岁的儿童、精神病患者,可以认定其为无行为能力人。已满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应当认定其为限制行为能力人。
2021-11-29 106 人看过[经济常识] 哪些人可以代位继承,如何继承?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曾外孙子女都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不受辈数限制;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与被继承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也可以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如果
2021-11-29 101 人看过[经济常识] 哪些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l)无行为能力的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也就是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精神病患者。 (2)继承人、受遗赠人。这些人和遗嘱人有着直接的利害关系。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即这些人是和遗产的处理结果有直接关系的人。他们或者是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较近的血缘关系、婚姻关系,如继承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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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
08-16 10:26:24
姚格丽提问
07-22 06:50:30
李国涛提问
09-21 14:16:11
提问
06-15 16:56:30
王律师,我现在因销售伪劣产品在取保候审阶段,我想咨询你一些问题,我加您微信了,您能通过一下吗,还有请您作为辩护人费用是怎么收取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