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快速咨询
全国专业无罪辩护刑事律师服务平台
您当前位置:首页 > 经济常识 >遗产继承>全文

哪些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发布时间:2021-11-29 22:34:13 浏览:105

第一顺序继承人,是依《继承法》第十条规定的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

第一顺序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存在着法定的、无条件的扶养和赡养的义务关系。在被继承人死亡时,享有法定的继承权。

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继承权可以由当事人声明放弃或因有下列行为之一依法剥夺而丧失:

一、 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 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 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 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第一顺序继承人在继承开始时,不分男女、老幼,均享有均等的继承份额。

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特殊规定:

一、 丧偶的儿媳对公婆,丧偶的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并不影响其子女代位继承;

二、 养祖父母与养孙子女的关系,视为养父母与养子女的关系,可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三、 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的遗产,不影响继承其生父母的遗产的继承权,继父母继承了继子女的遗产,不影响其继承生子女的遗产。
第一顺序继承人,是依《继承法》第十条规定的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

第一顺序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存在着法定的、无条件的扶养和赡养的义务关系。在被继承人死亡时,享有法定的继承权。

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继承权可以由当事人声明放弃或因有下列行为之一依法剥夺而丧失:

一、 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 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 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 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第一顺序继承人在继承开始时,不分男女、老幼,均享有均等的继承份额。

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特殊规定:

一、 丧偶的儿媳对公婆,丧偶的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并不影响其子女代位继承;

二、 养祖父母与养孙子女的关系,视为养父母与养子女的关系,可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三、 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的遗产,不影响继承其生父母的遗产的继承权,继父母继承了继子女的遗产,不影响其继承生子女的遗产。

分类: 经济常识 遗产继承

热门文章
律师推荐
  • 优秀刑辩律师

    杨树英 律师

    金融犯罪,刑事上诉,附带民事

    15632514568

  • 优秀刑辩律师

    黄书海 律师

    经济犯罪,金融犯罪,附带民事

    17710921395

  • 优秀刑辩律师

    张淑锋 律师

    经济犯罪,知识产权犯罪,附带民事

    15810764225

  • 优秀刑辩律师

    赵明赫 律师

    附带民事,取保候审,经济犯罪

    18611909496

  • 优秀刑辩律师

    陈亮 律师

    经济犯罪,金融犯罪,企业家犯罪

    13659813752

Copyright 2020 无罪辩护 京ICP备16052496号-1
 
wuzui.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