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经济常识 相关知识
2021-11-29 102 人看过[经济常识] 在什么情况下最后所立的公证遗嘱会丧失效力
经过公证的遗嘱有很强的法律效力,但是在某些情况下也可能失去效力,比如: 1、遗嘱内容侵害国家、公共或第三人的利益;(把不属于自己的东西“遗嘱”给儿女了,则遗嘱无效) 2、遗嘱人在立遗嘱后以事实行为改变遗嘱;(A先立遗嘱把一架钢琴给儿子B,后来A自己又把钢琴给砸了,钢琴不存在了,遗嘱当然实效) 3、遗嘱取消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
2021-11-29 100 人看过[经济常识] 土地使用权可以继承吗?
国务院于1990年5月19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个人,其土地使用权可以继承。” 国务院于1990年5月19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个人,其土地使用权可以继承。” 国务院于1990年
2021-11-29 72 人看过[经济常识] 土地使用权可以继承吗
国务院于1990年5月19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个人,其土地使用权可以继承。”
2021-11-29 110 人看过[经济常识] 国内公民继承在美遗产需要办理的手续
美国是联邦制国家,没有全国统一的继承法,有关继承法律由各州立法规定,它们之间既有相同之处,也有不同的规定。在美国,无论是动产或不动产一般都要依照遗嘱继承;若无遗嘱,才能由死者的最近的亲属继承。最近的亲属,是指死者的配偶、子女、父母和兄弟姐妹。妻子应当是合法的,未履行法律手续而私自同居的“妻子”不被承认。在继承份额上,美国有的州规定:死者有父母没有子女,全部归妻子继承;
2021-11-29 100 人看过[经济常识] 国内公民在加拿大继承遗产需要办理的手续
加拿大法律对继承问题的规定也不统一,各省有各省的规定。按照加拿大某些省的法律规定,被继承人生前有遗嘱的,按指定的继承人继承。在法院确定遗产管理后的半年以内,遗嘱执行人将按遗嘱分配遗产。在此期间,如果被继承人的妻子和子女对遗嘱有异议,有权向法院提请裁决。被继承人的非正式结婚的妻子和非婚生子,只要是从死者去世之日起往前推算,与其在生前有两年以上的同居生活的妻子,或者是在死
2021-11-29 109 人看过[经济常识]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劳动合同可依法予以撤销
《民法通则》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劳动法》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民法通则》又规定:“下列民事行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一)行为人对行为有重大误解的;(二)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无效”;“民事行为被确
2021-11-29 109 人看过[经济常识] 因继承问题产生的纠纷,多长时间后法院会不受理
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继承人不得再提起诉讼。 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继承人不得再提起诉讼。
2021-11-29 116 人看过[经济常识] 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哪个人民法院管辖
被继承人生前可能有不同的住所,比如一个是户籍所在地,一个是经常居住地;其财产也可能置于不同的地方,比如房产在上海,存款在北京,家具、电器等日常用品在天津。为了便于确定继承开始的时间、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生前的关系、遗产的范围和分配等问题,使继承遗产的纠纷得到正确解决,民事诉讼法规定,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也就是
2021-11-29 100 人看过[经济常识] 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什么法院管辖?
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021-11-29 113 人看过[经济常识] 因犯罪被判处徒刑或者死刑的人是否还有继承权?
公民因犯罪被判处徒刑或死刑,会在一定期限内或永久地被剥夺人身自由甚至会被剥夺生命,有的还会被剥夺政治权利。但作为民事权利的继承权是不能被剥夺的,因为这种民事权利的存在是以公民的生存为依据的,只要其没有实施《继承法》第7条规定的四种行为,就仍然享有继承权。 被判处徒刑但没有丧失继承权的人,可由其代理人(如亲属、朋友、原工作单位)代其行使继承权,为其取得并保管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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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新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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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
08-16 10:26:24
姚格丽提问
07-22 06:50:30
李国涛提问
09-21 14:16:11
提问
06-15 16:56:30
王律师,我现在因销售伪劣产品在取保候审阶段,我想咨询你一些问题,我加您微信了,您能通过一下吗,还有请您作为辩护人费用是怎么收取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