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行政诉讼 相关知识
2021-11-29 140 人看过[行政诉讼] 王某女儿可以申请参加诉讼吗?
政府将王某已故的一笔曾没收的财产裁决给一直与王某同住的大儿子,在外地的小儿子知道后不服,遂向法院起诉;王某在乡下的女儿闻讯后,认为自己也应有一份,便向法院申请参加诉讼。 《行政诉讼法》第27条规定:同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 上述案例,王某的女儿已处于“第三人”的
2021-11-29 127 人看过[行政诉讼] 湖北11种情形将吊销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日前,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出台《湖北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退出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进一步规范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退出市场自由裁量权,从机制上保障群众用药安全。 针对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对吊销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的规定内容比较宏观、不便操作的现状,湖北省局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和湖北省人大、省政府法制办的指导下,历时1年,反复调研,数易其稿,出台
2021-11-29 131 人看过[行政诉讼] 清洁工作业被撞伤 肇事者无力赔偿后诉环卫局败诉
清洁工作业被撞伤 肇事者无力赔偿后诉环卫局败诉 清洁工作业被撞伤 肇事者无力赔偿后诉环卫局败诉「案情」 原告:刘宏玲。 被告:宿迁市宿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局。 原告诉称,2003年上半年,原告受雇到被告下属环卫所做一名清洁工,2003年12月26日5时17分,原告在进行环卫作业时被机动车撞伤,被送往宿迁市工人医院及宿迁市人民医院两次住院治疗122天花医
2021-11-29 135 人看过[行政诉讼] 涉外行政诉讼邮寄送达
适用邮寄送达方式的前提是受送达人所在国的法律允许邮寄送达诉讼文书。邮寄送达的方式简便快捷,为大多数国家采用。 邮寄送达诉讼文书,自邮寄之日起满6个月,送达回执没有退回的,但根据各种情况足以认定已经送达的,6个月期间届满之日视为送达。
2021-11-29 125 人看过[行政诉讼] 涉外行政诉讼通过外交途径送达
我国与受送达人所在国没有订立有关送达的条约的情况下,按互惠的关系,依照外交途径送达。适用这种送达方式的前提是该国与我国有建立外交关系。具体方法是由我国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将应当送达受送达人的诉讼法律文书,送交外交部,有外交部领事司代表我国人民法院送交受送达人所在国驻我国的外交机构,该外交机构在根据其国内规定的送达方式交受送达人。
2021-11-29 131 人看过[行政诉讼] 涉外行政诉讼送达适用的方式
1.依条约规定的方式送达 依照受送达人所在国与我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方式送达。以条约规定的方式送达必须以受送达人所在国与我国有双边或多边的国际条约中明确规定了该送达方式。缔约双方应当严格按照条约规定的方式进行送达。 2.通过外交途径送达 我国与受送达人所在国没有订立有关送达的条约的情况下,按互惠的关系,依照外交
2021-11-29 134 人看过[行政诉讼] 涉外行政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第一百三十九条(涉外行政诉讼法的适用范围)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其正当权益提起行政诉讼的,适用本法。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理由:借鉴现行《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的规定) 第一百四十条(同等原则与对等原则)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行政诉讼,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组织有同等的诉讼权利和义务。
2021-11-29 131 人看过[行政诉讼] 涉外行政诉讼的适用国际条约原则
国际条约是各个缔约国在国家之间有关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经友好协商确定相互权利、义务的各种条约或协定。国际条约是各个缔约国都必须遵守的。
2021-11-29 136 人看过[行政诉讼] 涉外行政诉讼的独特之处表现在哪里?
主要表现在: 1.主体的涉外性。由于行政诉讼的被告只能是我国国家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所以只有行政诉讼原告和第三人中至少有一方是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才能形成涉外行政诉讼。当事人是港澳台地区的居民和组织的行政诉讼不属于涉外行政诉讼,只是考虑到这三个地方的特殊性,在行政诉讼中具体问题的处理上可以参照涉外行政诉讼的规定。 2.行政诉讼发生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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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新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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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
08-16 10:26:24
姚格丽提问
07-22 06:50:30
李国涛提问
09-21 14:16:11
提问
06-15 16:56:30
王律师,我现在因销售伪劣产品在取保候审阶段,我想咨询你一些问题,我加您微信了,您能通过一下吗,还有请您作为辩护人费用是怎么收取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