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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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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 相关知识

  • 2021-11-29 134 人看过[行政诉讼] 行政判决的种类包括哪些?

    行政判决是指人民法院根据事实、依据法律、法规,参照规章,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作出的实体裁判。 按照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维持、撤销或者部分撤销、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限期履行法定职责、变更等五种判决形式。 1.判决维持 判决维持是确认、肯定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判决。行政诉讼法规定

  • 2021-11-29 153 人看过[行政诉讼] 行政判决的种类

    按照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维持、撤销或者部分撤销、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限期履行法定职责、变更等五种判决形式。 1.判决维持 判决维持是确认、肯定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判决。行政诉讼法规定,判决维持必须是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证据确凿,是指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确认的

  • 2021-11-29 169 人看过[行政诉讼] 行政判决的特点包括哪些?

    行政判决是指人民法院根据事实、依据法律、法规,参照规章,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作出的实体裁判。 行政判决具有如下几个特点: 1.强制性。行政判决是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的标志,是人民法院审判职能的集中体现。行政判决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作出最后决断,是人民法院以国家的名义作出、表现国家意志的司法文书,由国家的强制力作保障。 2.合

  • 2021-11-29 134 人看过[行政诉讼] 行政判决的特点

    行政判决具有如下几个特点: 1.强制性。行政判决是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的标志,是人民法院审判职能的集中体现。行政判决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作出最后决断,是人民法院以国家的名义作出、表现国家意志的司法文书,由国家的强制力作保障。 2.合法性。行政判决依据法律法规参照规章作出。“以法律为准绳”是行政判决的标准,要保证行政判决公正无误,必须严格依照

  • 2021-11-29 142 人看过[行政诉讼] 行政判决撤销的内容有哪些?

    判决撤销,是否定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判决。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定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判决撤销: (1)主要证据不足的。“主要证据不足”是指被告向人民法院提交的证据不能证实其所作出的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所认定的有关定性和处理结果的基本事实。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必须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才能作出。反之,在没有

  • 2021-11-29 225 人看过[行政诉讼] 行政判决变更是怎样的?

    判决变更是指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改变了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处理结果。人民法院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一般不能变更,只有在特别情况下才可变更。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人民法院判决变更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首先,必须是实施行政处罚的具体行政行为。即法律、法规规定定的行政拘留、罚款、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等等行政处罚;其次,必须是“显失公正”的行政处

  • 2021-11-29 189 人看过[行政诉讼] 行政判决书格式是怎样的?

    行政判决是指人民法院根据事实、依据法律、法规,参照规章,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作出的实体裁判。 ()行终字第号 上诉人(原审)……(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被上诉人(原审)……(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除当事人的称谓外,与一审行政判决书样式相同。)

  • 2021-11-29 176 人看过[行政诉讼] 自诉案件第一审审判程序的特点

    自诉案件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并由司法机关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主要特点如下:   1.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可以进行调解   2.自诉人可以在宣告判决前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撤诉   3.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或法定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出反诉   相关知识:   提起自诉,被害人

  • 2021-11-29 179 人看过[行政诉讼] 自然人原告资格的转移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4条第2款规定,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时,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诉讼。根据《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规定,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其他具有扶养、赡养关系的亲属。在这种情况下,近亲属享有原告资格,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其地位等同于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

  • 2021-11-29 206 人看过[行政诉讼] 聋哑人需要受到治安处罚吗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11条规定,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由于生理缺陷的原因而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根据规定,我们不能简单的理解为只要是违反了治安管理的聋哑人或盲人,就不受处罚。不予处罚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须是由又聋又哑或盲引起,即又聋又哑或者盲是导致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发生的直接原因。如果又聋又哑的人或盲人故意或者由于其他原因违反治安管理,则应视具体情节,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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