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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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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识 相关知识

  • 2021-11-29 109 人看过[法律常识] 合同法债权人代位权制度二

    对于第二个问题,从比较法来看,《法国民法典》第1166条规定,债权人得行使债务人的一切权利和诉权。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的立法和理论,可代位行使的权利,也很广泛除了债权之外,还包括物权及物上请求权;除了请求权之外,还包括形成权(如合同的解除权、撤销权),甚至债权人代位权、撤销权本身又可以成为代位权的标的;并且不仅限于私法上的权利,甚至包括一些公法上的权利,内容非常广泛。对

  • 2021-11-29 102 人看过[法律常识] 合同法中转让合同义务的情形

    合同法中转让合同义务的情形   1、并存的债务承担   并存的债务承担,又称债务加入,指债务人并不脱离合同关系,而由第三人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并存的债务承担成立后,债务人与第三人成为连带债务人。   实践中,并存的债务承担往往因第三人以担保债的履行为目的加入合同关系而成立。但并存的债务承担与保证性质不同。第三人因加入合同关系而成为主债务人之一,依连

  • 2021-11-29 114 人看过[法律常识] 合同法中规定了诉讼时效吗?

    一、合同法中规定了诉讼时效吗? 没有,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权利被侵害”是一个事实判断,具有客观存在性。权利和侵害的含义是确定诉讼时效起算点的基础。 二、诉讼时效存在的条件包括

  • 2021-11-29 101 人看过[法律常识] 合同法中的风险负担的规则

    1.原则——占有标的物的人承担风险与所有权的归属没有关系   (1)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注意这里的交付包括现实交付、指示交付和简易交付但不包括占有改定。   (2)合同未约定交付地点或约定不明确   ①标的物由卖方运输的,卖方将标的物交付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毁

  • 2021-11-29 95 人看过[法律常识] 合同法中的赠与诺成

    赠与合同为诺成性抑或实践性合同,我国学者之间一直有不同观点。不过,由于将赠与视为诺成性还是实践性合同的不同理解,会对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分配产生直接的影响。依笔者的理解,应将赠与合同理解为诺成性合同。理由在于以下两点:   第一,依合同法的一般原则,要约人发出要约后,承诺人对此作出承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合同法》第25条),因此合同

  • 2021-11-29 108 人看过[法律常识] 合同法中的撤销权

    撤销权,是指债务人实施了减少财产行为,危及债权人债权实现时,债权人为保障自己的债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处分行为的权利。   1.撤销权的性质。撤销权的行使必须依一定的诉讼程序进行,故又称废罢诉权。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可请求受益人返还财产,恢复债务人责任财产的原状,因此撤销权兼有请求权和形成权的特点。合同保全中的撤销权与可撤销合同中的撤销权不同,保全撤销权是债权人

  • 2021-11-29 101 人看过[法律常识] 合同法中的代位权诉讼问题

    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提起代位权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 (二)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三)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 (四)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是指基于扶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

  • 2021-11-29 106 人看过[法律常识] 合同法中的代位权

    代位权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次债务人)享有的到期债权,危及债权人债权实现时,债权人为保障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的权利。   1.代位权行使的条件。结合《合同法》及《合同法解释》的规定,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务人的懈怠行为

  • 2021-11-29 92 人看过[法律常识] 合同法中关于补偿安置合同违约的行为处理

    补偿安置合同违约如何处理?本文专家教您如何处理补偿安置合同违约。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想知道更多补偿安置合同违约如何处理,见下文。   合同法中关于补偿安置合同违约的行为处理第十八条 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

  • 2021-11-29 104 人看过[法律常识] 合同法中债权人代位权制度

    我国《民法通则》没有规定债的保全制度,只是在最高人民法院的个别司法解释中有类似债权人代位权和撤销权的内容。学说上多主张在我国已有的债务不履行责任制度和债的担保制度之外,还应设立债的保全制度,从而为债权人提供更周密而细致的保护。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专门规定了债权人代位权和撤销权,填补了法律漏洞,意义重大。以下仅就债权人代位权制度的适用问题谈一些我们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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