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知识产权 相关知识
2021-11-29 103 人看过[知识产权] 基因工程学的专利保护
对于获得一般生物体及其组织的基因工程学方法,如采用基因重组或遗传变异技术生产转基因动物、植物或微生物及其部分生物组织的方法,在道德伦理层面并无太大障碍,各国大都将其纳入可专利主题范围。如我国《专利法》第25条第2款规定,对动植物品种的生产方法可授予专利权。这些方法能否获得专利保护的主要困难在于是否满足实用性的要求,即它们必须是可重复再现的非生物学方法,像常规的疾病诊疗
2021-11-29 107 人看过[知识产权] 域名注册的“日出期”是什么?
“日出期”(sunrise)是一个新的顶级域名推出时先对企业和商标权人开放的时间。为防止企业名称和商标被抢注,“日出期”内,该顶级域名的注册只向企业、商标拥有者和机构开放。“日出期”过后,域名注册向公众开放,实行先到先得原则。 “日出期”内,多名合格申请人提出同一域名的注册要求的,有以下两种解决办法: 一、先到先得 即,域名由最先提出该域名申请的企业
2021-11-29 98 人看过[知识产权] 域名注册服务机构予以注销的情形是哪些?
已注册的域名出现下外情形之一时,原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应当予以注销,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域名持有者: 1、域名持有者或其代理人申请注销域名的; 2、域名持有者提交的域名注册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 3、域名持有者未按照规定缴纳相应费用的; 4、依据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或域名争议解决机构作出的裁判,应当注销的; 5、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规定的。
2021-11-29 104 人看过[知识产权] 域名注册人能否阻止他人在商号中使用他的域名
由于我国企业名称登记不实行全国统一的检索,只要不与本区域内其他企业的名称相冲突,经县以上登记主管机关核准,就在一定区域内享有专用权。而作为域名,其使用的范围可能遍布全世界,所以,阻止在所有地区该域名被登记为商号会比较困难。 由于我国企业名称登记不实行全国统一的检索,只要不与本区域内其他企业的名称相冲突,经县以上登记主管机关核准,就在一定区域内享有专用权。而作为域
2021-11-29 110 人看过[知识产权] 域名注册人能否有阻止他人注册商标的在先权利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所以如果某个域名在注册商标的申请国为公众熟知,该商标申请就属于恶意抢先注册,侵犯了域名注册人的在先权利,域名注册人应当有权对此加以阻止,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所以如果某个域名在注册商标的申请国为公众熟知,该商标申请就属于恶
2021-11-29 101 人看过[知识产权] 域名注册、使用等行为构成民事责任侵权或者不正当竞争的
人民法院认定域名注册、使用等行为构成侵权或者不正当竞争的,可以判令被告停止侵权、注销域名,或者依原告的请求判令由原告注册使用该域名;给权利人造成实际损害的,可以判令被告赔偿损失。
2021-11-29 105 人看过[知识产权] 域名注册、使用等行为构成侵权或者不正当竞争的民事责任
人民法院认定域名注册、使用等行为构成侵权或者不正当竞争的,可以判令被告停止侵权、注销域名,或者依原告的请求判令由原告注册使用该域名;给权利人造成实际损害的,可以判令被告赔偿损失。 人民法院认定域名注册、使用等行为构成侵权或者不正当竞争的,可以判令被告停止侵权、注销域名,或者依原告的请求判令由原告注册使用该域名;给权利人造成实际损害的,可以判令被告赔偿损失
2021-11-29 112 人看过[知识产权] 域名注册、使用等行为构成侵权或者不正当竞争的..
人民法院认定域名注册、使用等行为构成侵权或者不正当竞争的,可以判令被告停止侵权、注销域名,或者依原告的请求判令由原告注册使用该域名;给权利人造成实际损害的,可以判令被告赔偿损失。
2021-11-29 105 人看过[知识产权] 域名争议解决机构专家组的组成及对专家的要求
争议解决机构受理投诉后,应当按照程序规则的规定组成专家组,并由专家组根据本办法及程序规则,遵循“独立、中立、便捷”的原则,在专家组成立之日起14日内对争议做出裁决。 专家应当独立公正,并应在接受指定前向域名争议解决机构披露有可能对其独立性与公正性产生合理怀疑的任何情形。如果在程序进行过程中的任何阶段出现了可导致 对其独立性与公正性产生合理怀疑的新情况,则该专家应当立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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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新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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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
08-16 10:26:24
姚格丽提问
07-22 06:50:30
李国涛提问
09-21 14:16:11
提问
06-15 16:56:30
王律师,我现在因销售伪劣产品在取保候审阶段,我想咨询你一些问题,我加您微信了,您能通过一下吗,还有请您作为辩护人费用是怎么收取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