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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诉程序 相关知识

  • 2020-11-13 269 人看过[刑诉程序] 刑事诉讼法全文解释第一百二十三条_询问证人应当首先告知其事项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全文解释第一百二十三条_询问证人应当首先告知其事项的规定 第一百二十三条 询问证人,应当告知他应当如实地提供证据、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 【本条主旨】 本条是关于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应当首先告知其事项的规定。 【本条释义】 2012年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刑事诉讼法的决定对本条作了修改

  • 2020-11-13 370 人看过[刑诉程序] 刑事律师咨询_犯罪逮捕的机关,批准和决定程序

    刑事律师咨询_犯罪逮捕的机关,批准和决定程序 (一)逮捕的适用机关 刑事律师咨询犯罪逮捕的机关,批准和决定程序,我国宪法第37条规定: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刑事诉讼法第59条规定: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据此,逮捕犯罪嫌疑人、被

  • 2020-11-13 338 人看过[刑诉程序] 刑事律师咨询_批准逮捕的条件和程序

    刑事律师咨询_批准逮捕的条件和程序 刑事律师咨询批准逮捕的条件和程序,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逮捕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中最严厉的一种,它不仅剥夺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而且逮捕后除发现不应当追究刑

  • 2020-11-13 345 人看过[刑诉程序] 刑事诉讼法全文解释第一百二十四条_询问证人制作笔录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全文解释第一百二十四条_询问证人制作笔录的规定 第一百二十四条 本法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也适用于询问证人。 【本条主旨】 本条是关于询问证人制作笔录的规定。 【本条释义】 本条是现行刑事诉讼法的原有规定,2012年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刑事诉讼法的决定除对本条的条文顺序和本条中所引用的条文号作了调整外

  • 2020-11-13 354 人看过[刑诉程序] 刑事诉讼法全文解释第一百二十五条_询问被害人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全文解释第一百二十五条_询问被害人的规定 第一百二十五条 询问被害人,适用本节各条规定。 【本条主旨】 本条是关于询问被害人的规定。 【本条释义】 “询问被害人”是指侦查人员以询问的方式,向犯罪行为的直接受害者进行调查的侦查活动。根据本条规定,询问被害人应适用本法关于询问证人的规定,主要是:1.可以在犯罪现场询问,也可以到被害人所在单位

  • 2020-11-13 614 人看过[刑诉程序] 刑事诉讼法全文解释第一百二十六条_勘验、检查实施主体及对象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全文解释第一百二十六条_勘验、检查实施主体及对象的规定 第一百二十六条 侦查人员对于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应当进行勘验或者检查。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指派或者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进行勘验、检查。 【本条主旨】 本条是关于勘验、检查实施主体及对象的规定。 【本条释义】 根据本条规定,侦查人员是勘验、检查的实施主体

  • 2020-11-13 266 人看过[刑诉程序] 刑事诉讼法全文解释第一百二十七条_单位和个人保护犯罪现场义务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全文解释第一百二十七条_单位和个人保护犯罪现场义务的规定 第一百二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保护犯罪现场,并且立即通知公安机关派员勘验。 【本条主旨】 本条是关于单位和个人保护犯罪现场义务的规定。 【本条释义】 本条规定有两层含义: 1.保护犯罪现场是每个单位和公民的义务。任何单位或个人发现犯罪现场,应当立即将发现犯罪现场的时

  • 2020-11-13 299 人看过[刑诉程序] 刑事诉讼法全文解释第一百二十八条_侦查人员持证进行勘验、检查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全文解释第一百二十八条_侦查人员持证进行勘验、检查的规定 第一百二十八条 侦查人员执行勘验、检查,必须持有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本条主旨】 本条是关于侦查人员持证进行勘验、检查的规定。 【本条释义】 根据本条规定,侦查人员在执行勘验、检查任务时,必须持有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以证明检察人员或公安人员的身份及执

  • 2020-11-13 333 人看过[刑诉程序] 刑事诉讼法全文解释第一百二十九条_尸体解剖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全文解释第一百二十九条_尸体解剖的规定 第一百二十九条 对于死因不明的尸体,公安机关有权决定解剖,并且通知死者家属到场。 【本条主旨】 本条是关于尸体解剖的规定。 【本条释义】 本条包含两层意思: 1.决定对死因不明的尸体解剖的权力属于公安机关,而且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其他任何单位、个人都无权决定对死因不明的尸体进行解剖,也无权进行

  • 2020-11-13 389 人看过[刑诉程序] 刑事诉讼法全文解释第一百三十条_人身检查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全文解释第一百三十条_人身检查的规定 第一百三十条 为了确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某些特征、伤害情况或者生理状态,可以对人身进行检查,可以提取指纹信息,采集血液、尿液等生物样本。犯罪嫌疑人如果拒绝检查,侦查人员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强制检查。检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或者医师进行。 【本条主旨】 本条是关于人身检查的规定。 【本条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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