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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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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 相关知识

  • 2021-11-29 126 人看过[民事诉讼] 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可以申请再审吗?

    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因为,离婚案件涉及人的身份关系,此类案件判决一经生效,就可能有新的法律关系产生,例如,离婚一方当事人再婚,产生了新的婚姻关系,另一方当事人认为离婚判决存在错误,要求再审。对这种情况,即使再审,在事实上也不可能恢复过去的婚姻关系。所以,民事诉讼法规定,对离婚判决,当事人不得申请再审。

  • 2021-11-29 93 人看过[民事诉讼] 对已有子女的外国收养人收养中国儿童有何限制?

    中国收养中心优先安排没有孩子或只有1-2个孩子的家庭收养子女。对于已有5个以上(含5个)与父母共同生活的未成年子女的外国收养家庭,中国收养中心一般不再安排其在华收养子女。

  • 2021-11-29 130 人看过[民事诉讼] 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但对下列债经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 (二)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旬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 (三)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 (四)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求权。

  • 2021-11-29 127 人看过[民事诉讼] 对借款方的主体资格要求有哪些?

    在一般借贷关系中,法律对借款合同的主体资格没有特殊的限制条件,只要符合合同主体的一般规定就行。但是,依据我国有关金融机构的法律规定,从事商业贷款业务的,只能是依法设立、并得到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各种商业银行、城乡信用合作社等金融机构。除此以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都不能从事商业信贷业务,也就不能成为借款合同中的贷款人。 另外,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第22条的规定

  • 2021-11-29 136 人看过[民事诉讼] 对伤残等级鉴定结论不服怎么办?

    对伤残等级结论不服怎么办?   (1)工伤职工对伤残等级结论不服,正确的做法应该是通过由下而上的复查程序,以保障鉴定工作的公正合理。即:如果职工对市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伤残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申请省级劳动委员会进行再次鉴定,省级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2)工伤职工对伤残等级结论不服,不能提起行政诉讼,理由如下:一是行政复议办法明确规

  • 2021-11-29 118 人看过[民事诉讼] 对于物权妨害,权利人有哪些请求权?

    物权遭受妨害的,物权人有权请求排除妨害。例如,侵权人设置路障妨害通行,物权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被排除的妨害需具有不法性,倘若物权人负有容忍义务,则无排除妨害请求权。 请求消除危险,又称请求防止侵害。侵害虽未发生,但物权面临遭受侵害的危险,存在被侵害的可能,对于这种可能发生的侵害,物权人有权请求相对人为一定行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防止侵害,消除既存的危险,以避免侵害

  • 2021-11-29 92 人看过[民事诉讼] 对于收养有何原则性的规定?

    收养应当有利于被收养的未成年人的抚养、成长,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并不得违背社会公德。收养不得违背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

  • 2021-11-29 98 人看过[民事诉讼] 对于哪些诉讼,由相反方承担举证责任

    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   (一)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   (二)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三)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

  • 2021-11-29 137 人看过[民事诉讼] 对于个体户的登记申请不属于依法登记范畴的情况如何处理?

    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个体工商户登记范畴的,登记机关应当即时决定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 2021-11-29 122 人看过[民事诉讼] 对事实收养行为及其法律后果的具体处理

    事实收养行为及其产生的法律后果若不能得到及时、合法地处理,既有损于贯彻执行收养法的严肃性,损害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利,也不利于构建和谐社会。因此,对事实收养行为及其对社会的不利影响绝不能视而不见,必须实事求是地进行依法处理。综上分析,应当对事实收养行为在确认其违法性的基础上,对其产生的法律后果应甄别不同情况,研究出相应的处理办法。首先,行政机关应主动进行清查处理。基本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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