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快速咨询
全国专业无罪辩护刑事律师服务平台
您当前位置:首页 > 学知识 > 经济常识 > 经济法规

经济法规

经济法规,经济法规的意义,学习经济法规流程,熟悉经济法规时效相关规定,到无罪辩护网经济法规专栏。

劳动争议
劳动纠纷
司法鉴定
消费权益
知识产权
经济法规
财产分割
遗产继承

经济法规 相关知识

  • 2021-11-29 125 人看过[经济法规] 企业债权债务清理中的问题

    第一、认清债权债务问题,不是单纯的对方拖欠和资金流紧张的问题,是一个复杂的系统问题。   对于债权回收难度大、周期长、坏帐率高的问题,很多企业都费尽心思采取各种办法来处理,但是很多陷入一个滚雪球式的怪圈,那就是越清理越多,越清理越难。原因何在,关键在于没有解决根本问题。存在债权难以回收现象的原因,大多存在一下几个方面:   一、经营环节选择客户存在失误,对

  • 2021-11-29 119 人看过[经济法规] 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怎么办?

    依照我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的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其破产。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应当在10日内通知债务人并且发布公告。法院在收到债务人提交的债务清册后10日内,应当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并明确规定召开债权人会议。   企业和债权人会议达成和解协议,经人民法院认可后,由人民法院发布公告,中止破产程序,不能达成和解协议或

  • 2021-11-29 122 人看过[经济法规] 企业“破产逃债”现象的主要表现

    (一)破产企业故意隐瞒财产,缩小破产财产范围,想法设法低估破产财产价值,压低赔偿比例。在对破产财产进行估价时,一些企业只对固定资产进行评估和作价,忽略了企业的无形资产(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对无形资产不作价、不评估。在无债权人参与的情况下,有的企业甚至不按破产财产的实际价值作价,故意压低破产财产的作价金额,使债务率超过实际负债率,形成无资产清偿债务的局面。  

  • 2021-11-29 115 人看过[经济法规] 任意信托分几种?

    任意信托又可分为两种:凡信托形成时意思表示已经完备的,称“完整的任意信托”(Executed express trust);凡信托形成后尚需信托设定者用某种行为加以补充的,称“将来有效的任意信托”(Executory express trust)。任意信托是法定信托的对称。 任意信托又可分为两种:凡信托形成时意思表示已经完备的,称“完整的任意信托”(Ex

  • 2021-11-29 129 人看过[经济法规] 仲裁时效的概念是怎样?

    仲裁时效是指权利人向仲裁机构请求保护其权利的法定期限,也即权利人在法定期限内没有行使权力,即丧失提请仲裁以保护其权益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于2008年5月1日起执行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

  • 2021-11-29 126 人看过[经济法规] 仲裁时效期间起算时间在什么时候

    一、仲裁时效期间起算时间在什么时候   仲裁时效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一年内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二、仲裁时效的定义和分类   1、仲裁时效是指权利人向仲裁机构请求保护其权利

  • 2021-11-29 116 人看过[经济法规] 仲裁时效是按6个月执行,还是按60天执行呢?

    虽然国务院1993年颁布的《条例》规定的6个月时效,在“劳动法”颁布后,也没有明文废止。但是,由于“劳动法”的法律效力高于《条例》,且是在《条例》之后实施,根据“大法优于小法”、“后法优于前法”的原则,自从“劳动法”规定的60天仲裁时效实施后,实际上就默示废止了《条例》中规定的6个月。所以现在的仲裁时效应一律按60天执行。   对于“劳动法”规定的“应当自劳动争

  • 2021-11-29 116 人看过[经济法规] 仲裁时效已过,还能获得补偿吗?

    【基本案情】   某甲原系某乙单位的职工。双方于2007年12月28日解除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关系时某乙单位支付给某甲失业金600元,没有支付经济补偿金。某甲于2008年5月30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给付经济补偿金、双休日加班工资、额外经济补偿金等。仲裁期间某乙单位提出申请仲裁时效已过。劳动仲裁委员会于2008年9月9日做出仲裁,裁决由某乙公司按照规

  • 2021-11-29 113 人看过[经济法规] 仲裁时效中断的条件是什么

    一、仲裁时效中断的条件是什么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因此,仲裁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有三种情形:   (一)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如劳动者向用人单位讨要被拖欠的工资或者经济补偿;   (二)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

  • 2021-11-29 124 人看过[经济法规] 仲裁执行期限是多长时间?

    《民诉》第201条:应由申请人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人的财产所在地法院申请执行。   第215: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热门文章
推荐律师
  • 优秀刑辩律师

    杨树英 律师

    金融犯罪,刑事上诉,附带民事

    15632514568

  • 优秀刑辩律师

    黄书海 律师

    经济犯罪,金融犯罪,附带民事

    17710921395

  • 优秀刑辩律师

    张淑锋 律师

    经济犯罪,知识产权犯罪,附带民事

    15810764225

更多最新咨询
Copyright 2020 无罪辩护 京ICP备1605249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