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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常识 相关知识

  • 2021-11-29 108 人看过[经济常识] 对丧失继承权案例的分析

    按照法律的规定,子女是父母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父母有多个子女的,则在分配遗产时,按照等分原则,但如果其中有丧失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则在分配财产时,应该适当考虑为他们多分。 有这样一个案例,父母有两个子女,哥哥和妹妹,其中妹妹有先天残疾。在兄妹两成人以后,父母也先后去世,父亲最后去世。父亲考虑到女儿有残疾,就留下如下遗嘱,把自己和妻子的所有财产分成两份,一份

  • 2021-11-29 119 人看过[经济常识] 对不宜分割的遗产,处理原则是什么?

    《继承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共有等方法处理。”   “不宜分割的遗产”,不是绝对不能分割,而是指如对遗产标的物本身进行实物分割,可能会改变其性质或损害其实际效用的遗产。对于此种遗产,应当本着“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的原则,按照遗产标的物的种类、性能、经济用途以及继承人的需求等,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共

  • 2021-11-29 115 人看过[经济常识] 对不宜分割的遗产,处理原则是什么

    《继承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共有等方法处理。”   “不宜分割的遗产”,不是绝对不能分割,而是指如对遗产标的物本身进行实物分割,可能会改变其性质或损害其实际效用的遗产。对于此种遗产,应当本着“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的原则,按照遗产标的物的种类、性能、经济用途以及继承人的需求等,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共

  • 2021-11-29 114 人看过[经济常识] 寡妇再婚能带走继承的遗产吗?

    夫妻一方死亡后,生存的一方依照法律的规定或合法有效的遗嘱所继承的遗产,就成为自己的财产,对其享有所有权,可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占有、使用、处分。如果生存的一方再婚时,有权对这部分财产进行处分。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封建流毒的影响,丧偶者(特别是寡妇)带产再婚往往受到亲族势力的阻挠和干涉,严重侵犯了丧偶者的权益,特别是侵犯了妇女的财产权利。我国《继承法》第30条规定:“夫妻

  • 2021-11-29 121 人看过[经济常识] 家庭成员遗产的确定

    实践中,对于家庭财产的确定,应从如下两个方面把握: 1、家庭财产由家庭个人和家庭共同财产组成。 2、被继承人为家庭成员的,其遗产的范围应当包括他的家庭个人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中应属于他本人的部分。 实践中,对于家庭财产的确定,应从如下两个方面把握: 1、家庭财产由家庭个人和家庭共同财产组成。 2、被继承人为家庭成

  • 2021-11-29 123 人看过[经济常识] 家庭应如何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家庭应如何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家庭应如何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未成年人的家庭保护作了如下规定: 第八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弃婴。 第九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按照规定接受义

  • 2021-11-29 111 人看过[经济常识] 审理继承债务案件应注意的事项

    审判实践中经常遇到这样的案件: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即将其继承人列为被告起诉到法院,要求继承人共同偿还债务。笔者认为,审理此类案件时首先应根据共同继承债务的责任承担规则来确定继承人承担债务的方式,其次是要明确对存在遗产的举证责任的分担;第三是查清遗产的价值;第四是要作出具体确凿的、方便执行的判决。   一、共同继承债务的责任承担规则。   共同继承是共同债务

  • 2021-11-29 105 人看过[经济常识] 宅基地使用权能继承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集体所有。   根据法律规定,公民使用的宅基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或者集体;公民的自留山、自留地,所有权属于集体。而国家及集体所有的土地是可以依法确定由个人使用的。即公民对自留山、自留地、宅基地等

  • 2021-11-29 112 人看过[经济常识] 宅基地使用权继承的法律适用

    依据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经济组织,使用权属于宅基地上的房屋所有人,宅基地不属于个人遗产,不能被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

  • 2021-11-29 98 人看过[经济常识] 宅基地使用权怎么继承

    宅基地使用权继承   自留山、自留地、宅基地是否可以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集体所有。”   根据法律规定,公民使用的宅基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或者集体;公民的自留山、自留地,所有权属于集体。而国家及集体所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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