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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29 122 人看过[经济常识] 遗嘱无效,遗产应如何处理?
遗嘱无效,可以分为部分无效和全部无效两种情况。遗嘱无效的部分,并不影响或停止遗嘱其他部分的生效及执行。 在部分无效的情况下,根据这一无效部分不同的具体内容,对遗产要作出不同的处理。比如,倘若遗嘱所处分的是立遗嘱人和其他人的共有财产,那么,其他财产共有人有权要求他所得的份额,而只付给遗嘱继承人相应的份额。又如,遗嘱中若对缺乏劳动能力而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没有
2021-11-29 119 人看过[经济常识] 遗嘱无效,遗产应如何处理
遗嘱无效,可以分为部分无效和全部无效两种情况。遗嘱无效的部分,并不影响或停止遗嘱其他部分的生效及执行。 在部分无效的情况下,根据这一无效部分不同的具体内容,对遗产要作出不同的处理。比如,倘若遗嘱所处分的是立遗嘱人和其他人的共有财产,那么,其他财产共有人有权要求他所得的份额,而只付给遗嘱继承人相应的份额。又如,遗嘱中若对缺乏劳动能力而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没有
2021-11-29 115 人看过[经济常识] 遗嘱扶养协议公证需提交的证明和材料
双方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 扶养人为集体的,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代理人应提交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 遗赠人住所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其所在单位出具的遗嘱人家庭情况证明; 遗赠财产清单及所有权证明; 遗赠人的家庭成员同意建立遗赠扶养协议的书面意见; 扶养人的家庭成员同意建立遗赠扶养协议的书面意见;
2021-11-29 122 人看过[经济常识] 遗嘱执行人的职责有哪些?
我国继承法对此未作明确规定,根据遗嘱执行人本身的性质,结合司法实践,遗嘱执行人有下列职责: 1.对遗嘱产生存在方式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确认,这是遗嘱执行人的首要任务和职责。执行的遗嘱必须是合法、真实、有效的。 2.通知继承关系当事人;办理死亡证明、户口注销等手续,这是遗嘱生效的必备条件。 3.确认、清理、保管遗嘱人的财产。依照法律规
2021-11-29 120 人看过[经济常识] 遗嘱执行人的种类有哪些?
遗嘱执行人是实现遗嘱内容的人,根据继承法第16条的规定和司法实践中的做法,可以把遗嘱执行人分为两类: 1.遗嘱确定的遗嘱执行人。继承法第16条第1款明确规定,公民可依法设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遗嘱执行人可以是法定继承人,法定继承人在被指定后有义务成为执行人;也可以是其他人,但其他人可以拒绝作为遗嘱执行人。 2.法律规定的遗嘱执行
2021-11-29 125 人看过[经济常识] 遗嘱执行人有哪些职责?
我国继承法对此未作明确规定,根据遗嘱执行人本身的性质,结合司法实践,遗嘱执行人有下列职责: 1、对自己产生存在方式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确认,这是遗嘱执行人的首要任务和职责。执行的遗嘱必须是合法、真实、有效的。 2、通知继承关系当事人;办理死亡证明、户口注销等手续,这是遗嘱生效的必备条件。 3、确认、清理、保管遗嘱人的财产。依照法律规
2021-11-29 118 人看过[经济常识] 遗嘱执行人有哪些人?
根据司法实践,遗嘱执行人有以下三种情形: 第一,遗嘱人在遗嘱中指定的遗嘱执行人; 第二,遗嘱中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或者遗嘱中所指定的人,患有重病、丧失行为能力,拒不接受指定等。而不能执行遗嘱的,应由全体法定继承人作为遗嘱执行人。 第三,遗嘱人未指定遗嘱执行人,也没有法定继承人,或者虽有法定继承人,但其不能招待遗嘱时,遗嘱应由遗嘱生前所在单
2021-11-29 132 人看过[经济常识] 遗嘱房屋继承过户期限是怎样规定的?
房屋继承过户需要经过继承权公证和继承登记两个步骤,免缴契税。 第一步: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这里分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和无遗嘱的继承权公证两种,相应需提交的资料也有所差别。 (一)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需提交的资料: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外销房需公证);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外销房需公证); 3、户口簿或其
2021-11-29 120 人看过[经济常识] 遗嘱或遗赠受益人死亡后,可否办理继承公证?
遗嘱或遗赠受益人死亡后,可否办理继承公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第52和53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继承财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继承人;继承开始后,受遗赠人表示接受继承,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接受遗赠的权利转移给他的继承人。所以如果公证机构发现遗嘱人先于遗嘱受益人或接受
2021-11-29 111 人看过[经济常识] 遗嘱复印件是否有法律效力?
《继承法》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一般情况下,遗嘱应为原件,只有复印件,而没有原件的,一般很难得到法院的认可。所以建议保存原件,或者可以去公证处进行遗嘱公证。 《继承法》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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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新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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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
08-16 10:26:24
姚格丽提问
07-22 06:50:30
李国涛提问
09-21 14:16:11
提问
06-15 16:56:30
王律师,我现在因销售伪劣产品在取保候审阶段,我想咨询你一些问题,我加您微信了,您能通过一下吗,还有请您作为辩护人费用是怎么收取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