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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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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 相关知识

  • 2021-11-29 163 人看过[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第一审判决

    一审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根据不同情况可以作出五种类型的判决,即维持判决、撤销判决、限期履行判决、变更判决、确认判决: 1.维持判决。即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定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作出的维持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判决。 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人民法院才能作出维持判决:一是证据确凿,即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确认的事实

  • 2021-11-29 148 人看过[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

    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执法主体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法定期间。行政相对人只有在法定期间内提起行政诉讼,才有可能获得司法救济。如果相对人超过法定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将对其起诉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其合法权益就难以通过行政诉讼的司法程序获得保护。因此,行政诉讼起诉期限对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促使相对人正确、及时地行

  • 2021-11-29 139 人看过[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的维持判决方式应予取消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经审理认定,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第?熞弧∠畹墓娑ǎ?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维持该被诉具体行政行为。 笔者认为,行政诉讼中的这一维持判决的方式应予取消。其理由如下: 一、从我国宪政体制上看,维持判决方式有违国家机关分权

  • 2021-11-29 142 人看过[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的管辖与受案范围

    管辖是指关于不同级别和地方的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权限分工,是涉及行政审判的组织体制、公民诉权保护、宪政分权体制等基本问题的重要诉讼法律制度。   在理解行政诉讼管辖时,需要注意的问题是:1、管辖是普通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的分工。专门法院,如海事法院、军事法院、铁路运输法院等,不受理和执行行政案件。对此,《行诉法解释》第6条第2款规定:专门人民法院、人

  • 2021-11-29 184 人看过[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的申诉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可以随时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申诉,只能由当事人或者他们的法定代理人提出,其他人无权申诉。当事人近亲属坚持要申诉,法院可以征求当事人本人意见;本人同意的,以当事人申诉处理;本人不同意申诉的,不作申诉处理。   申诉,一般采取书面

  • 2021-11-29 169 人看过[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的法院管辖与受案范围

    管辖是指关于不同级别和地方的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权限分工,是涉及行政审判的组织体制、公民诉权保护、宪政分权体制等基本问题的重要诉讼法律制度。   在理解行政诉讼管辖时,需要注意的问题是:1、管辖是普通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的分工。专门法院,如海事法院、军事法院、铁路运输法院等,不受理和执行行政案件。对此,《行诉法解释》第6条第2款规定:专门人民法院、人

  • 2021-11-29 159 人看过[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的期限

    行政诉讼是有期限的,根据不同类型的行政诉讼案件,法律规定是这样的: 1.提起行政诉讼期限有三种情况:①当事人可以直接提起诉讼或者自由选择诉讼的案件,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②必须先提起行政复议(复议前置)或者当事人选择行政复议后诉讼的,在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③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

  • 2021-11-29 153 人看过[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的审理期限是多久?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七条和第六十条规定,对于一审行政案件,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对于二审行政案件,法院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二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 2021-11-29 137 人看过[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有哪些

    管辖是指关于不同级别和地方的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权限分工,是涉及行政审判的组织体制、公民诉权保护、宪政分权体制等基本问题的重要诉讼法律制度。   在理解行政诉讼管辖时,需要注意的问题是:1、管辖是普通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的分工。专门法院,如海事法院、军事法院、铁路运输法院等,不受理和执行行政案件。对此,《行诉法解释》第6条第2款规定:专门人民法院、人

  • 2021-11-29 146 人看过[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和管辖法条规定

      第二章 受案范围   第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   (一)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三)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四)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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