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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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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识 相关知识

  • 2021-11-29 27 人看过[法律常识] 常见的走私毒品罪的具体行为方式有哪些?

    走私毒品的行为方式多种多样。下列行为应当属于走私毒品的行为:   (1)从境外购买毒品后非法入境,或者与境外贩毒分子相勾结,将毒品偷运入境;   (2)将非法入境的毒品偷运出境,或者把在境内购买的毒品偷运出境;   (3)为走私毒品的犯罪分子和集团购买、运输毒品,或者在边境地区与境外走私毒品分子相勾结,买卖、运输毒品;   (4)与走私毒品的犯

  • 2021-11-29 55 人看过[法律常识] 常见的刑讯逼供行为有哪些?

    刑讯逼供解释有广义与狭义之分,狭义的刑讯逼供为刑法意义上的刑讯逼供,主体只能是司法工作人员(即有侦查、检察、审判、监管职责的工作人员),客观方面表现为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而广义的刑讯逼供客观方面还包括对证人使用肉刑或变相肉刑、暴力取证的行为,以及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施以精神折磨的行为。   刑讯逼供行为严重地侵犯了犯罪嫌疑人、

  • 2021-11-29 27 人看过[法律常识] 常见的15种行政强制

    1、强制传唤:如《治安管理处罚法》82条规定:“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   2、强制拘留:如《治安管理处罚法》

  • 2021-11-29 57 人看过[法律常识]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是指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和正常活动。 本罪的犯罪对象必须是犯罪分子,其中包括犯罪之后,潜逃在外,尚未抓获的犯罪分子,也包括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的犯罪分子。 (二)客观要件

  • 2021-11-29 38 人看过[法律常识] 帮他人捎带毒品构成犯罪吗?

    运输毒品罪 运输毒品是指采用携带、邮寄、利用他人或者使用交通工具等方法在我国领域内将毒品从此地转移到彼地。   1,本罪在客观方面上表现为行为人进行运输毒品的行为。即行为人将毒品从甲地运到乙地。 2,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是直接故意,即明知是毒品而运输,过失不构成本罪。   如果行为人主观上不明知是毒品,而是被人利用而实施了运输的行为,就不构成犯罪。

  • 2021-11-29 28 人看过[法律常识] 帮人看管物品丢失是否应赔偿

    “我出去下,你帮我看下包。”日常生活中,我们常常会听到朋友这样的拜托。佳佳就是帮了朋友这样一个忙,却惹来了一场官司。   芳芳和佳佳是朋友。2010年“五一”假期,二人在一家公司兼职做礼仪。有一天,芳芳由于工作需要,就把随身的手机和相机交给了佳佳,并嘱托她:“帮我看好啊。”佳佳答应了。没想到,事后佳佳告诉芳芳,东西不小心丢了。芳芳多次找佳佳要求赔偿,没有结果,便

  • 2021-11-29 28 人看过[法律常识]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定罪判刑后查清财产真实来源的是否应予改判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定罪判刑后查清财产真实来源的是否应予改判 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规定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在司法实践中,我们有时不可避免地会遇到这样的问题,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对被告人定罪判刑后,又查清或被告人又讲出了巨额财产的真实来源,对于这种个别情况,相关法律或司法解释并没有针对性的规定,探讨这个问题,在是否应予改判上有两种看法,一种观点认为:对于这种情况应视为

  • 2021-11-29 32 人看过[法律常识] 工商行政部门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中的职责是什么?

    工商行政部门作为市场管理的执法部门,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和部门职责开展工作。尤其是在文化市场的管理上,工商行政部门可以发挥引导市场秩序,抑制市场痈疽的作用。工商行政部门应当积极宣传国家政策、法律和法规,教育从业人员依法从事经营活动,维护文化市场的正常秩序。同时,应当切实加强对经营活动的管理和监督,坚决取缔非法经营活动,坚决查禁各种淫秽物品、非法出版

  • 2021-11-29 30 人看过[法律常识] 属于重大立功的情形有哪些?

    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监狱可给予重大立功奖励: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监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有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的;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 2021-11-29 26 人看过[法律常识] 居间介绍买卖毒品是否构成犯罪

    案例介绍:2007年2月下旬,被告人姜某(女)认识了彭某(另案处理),双方互留了手机号码,被告人姜某知道彭某在做贩卖king粉、摇头丸的生意。2007年3月份,被告人姜某在玉山县冰溪镇“英皇”KTV俱乐部和朋友“腮中”、“老鼠精”玩时,“老鼠精”要king粉,被告人姜某知道后就打电话给彭某称其朋友“老鼠精”要king粉,后彭某携带一包king粉(0.31克)到“英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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