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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1-13 00:38:20 浏览:418
治安管理处罚法全文释义,第一百一十二条【对公安机关及其民警办案的原则要求】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应当依法、公正、严格、高效办理治安案件,文明执法,不得徇私舞弊。
【条文释义】按照本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应当依法、公正、严格、高效办理治安案件,文明执法,不得徇私舞弊。这也是本法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的原则性要求,是指导和制约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全过程的准则。
(l)要依法。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行政,既是依法治国的应有之义,又是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根本体现。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应当按照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要求,切实尊重法律,严格遵守法律,正确理解立法原意,忠实于法律精神,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办理治安案件必须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实体和程序进行,每一个执法环节、每一个执法步骤都按照法律规定进行,逐步实现执法行为的规范化、标准化,减少甚至杜绝执法的随意性。“依法”中的“法”,既包括实体法,也包括程序法;既包括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也包括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和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在执法办案过程中,不允许无视法律、亵渎法律、违反法律和滥用法律的现象发生。既要坚决禁止曲解法律规定,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又要坚决禁止对待法律规定为我所用,“合意就执行,不合意就放一边,自己想怎么干就怎么干”。
(2)要公正。公正,即公平正直,是指平等地对待当事各方,坚持一个标准对待不同案件的当事人,不偏袒任何人,也不歧视任何人,对一切违法犯罪行为都依法予以打击,对公民的一切合法权益都依法予以保护,平等和公正地适用法律。公正是法治的灵魂,是执法者应当具备的品质。公正原则已经为法治国家所认同。这项原则是对行政专横的根本否定。凡是与本人有关的案件,不能由本人自断,这是公正的第一标准;必须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这是法律的正当程序。人民警察法第45条和本法第81条规定的回避制度是确保执法公正的有效制度,适用于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全过程。公正是带有普遍性的要求,是一刻也不能违背的;否则,公平的形象就树立不起来,公安机关的威信也绝对树立不起来。
(3)要严格。严格,是指认真按照法律规定的制度和标准办事,一点也不放松。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社会主义法制原则,也是严格执法的必然要求。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事,严格执法,坚持做到不枉不纵,严格依法查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坚决防止和纠正执法“不作为”和“乱作为”。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既不降格处理,对依法应当从重处罚的予以从轻处罚、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也不升格处理,对依法应当从轻处罚、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的予以从重处罚。
(4)要高效。在现代社会,公正与效率已成为执法和司法活动最重要的价值取向。迟到的公正就是不公正。公安机关在行使权力和执法活动中重视公正的同时,必须讲究效率。办理治安案件作为公安机关的一项重要执法活动,也必须讲究效率。高效是办理治安案件工作的重要准则,其主要内容包括: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违反治安管理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并登记;受理报案、控告、举报、投案后,认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立即进行调查;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调查结束后,应当及时作出处理决定;等等。
(5)要文明。文明是社会发展到较高阶段和具有较高文化所表现出来的一种状态。这里的“文明”,是指人民警察在办理治安案件过程中,应当做到言行举止得体、警容风纪严整。它要求人民警察在工作中使用文明、礼貌的语言,善于在不同的场合使用不同的用语对不同的对象进行询问,在受到顶撞或者不礼貌的对待时,尽可能做到不气、不急、不躁,善于运用智慧和谋略达到调查的目的;它要求人民警察举止大方、端庄,在群众面前不摆架子、不耍威风,不得侮辱、打骂、歧视、虐待他人,更不能刑讯逼供;它要求人民警察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着装,使公安队伍在整体上给人以守纪律、有礼节、仪表整洁威严、举止干练有素的良好形象。
(6)不得徇私舞弊。徇私舞弊,一般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处理公务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徇私情、谋私利,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弄虚作假,隐瞒事实。不徇私舞弊,是依法、公正、严格办理治安案件的必然要求。徇私舞弊是一种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公安民警一旦实施,将受到行政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还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397条和第402条的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公安民警徇私舞弊,对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移交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国家安全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追究或者不移交,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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