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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免除债务终止的规定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4-09-14 06:25:39 浏览:83

一、合同免除债务终止的规定是什么
合同免除债务终止的规定是《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五条,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债权债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但是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拒绝的除外。债权人要免除债务的,则该部分债务消灭,债权债务关系终止,且该部分债权的从权利也一并消灭,债权人免除债务不得损害其他人的合法权益。
二、个人债务可以转移给他人吗
个人债务可以转移给他人。根据《民法典》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可知,债务是可以进行转让的。个人债务的转让也成免责的债务承担,是债权人或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达成转移债务的协议,债务由第三人代替行使其义务。
三、民法典个人债权债务可以抵消吗
民法典个人债权债务可以抵消,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抵消人与被抵消人之间互负债务、互享债权。双方互享债权、互负债务为双方行使抵消的前提条件。另外,当事人双方存在的两个债权债务关系,须均为合法存在。其中任何一个债为不法,均不得主张抵消。
2.抵消的债务必须是同种类的给付。如果双方互负债务的标的物种类不同,如允许抵消,则不免使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目的难以实现。用以抵销的通常是同种类的货币或者实物。如果种类相同而品质不同,用品质较高者与品质较差者抵消时,对于被抵消人并无不利,应当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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