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份
城市
北京市
天津市
河北省
山西省
内蒙古
辽宁省
吉林省
黑龙江
上海市
江苏省
浙江省
安徽省
福建省
江西省
山东省
河南省
湖北省
湖南省
广东省
广西
海南省
重庆市
四川省
贵州省
云南省
西藏
陕西省
甘肃省
青海省
宁夏
新疆
台湾省
香港
澳门
发布时间:2024-09-09 06:25:36 浏览:85
正义网北京2月27日电(见习记者王冬)“五年来,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国财国土领域公益诉讼案件5.9万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681件,督促收回国家所有财产181亿元,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351亿元,收回被非法占用的国有土地6.8万亩。”2月27日,在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的“做好新时代公益诉讼检察”新闻发布会上,最高检第八检察厅副厅长徐全兵公布的一组数据引起了大家的关注。
“国有财产、国有土地作为国家的重要物质基础,关系国计民生,关系国家和人民利益。”徐全兵表示,最高检党组始终把加强国财国土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作为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重要抓手,努力在精准监督、诉源治理上下功夫。
国财国土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往往重大复杂。据徐全兵介绍,各地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坚决贯彻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紧紧依靠党委领导支持,办理了一大批有影响的公益诉讼案件,如督促整治成品油领域税收监管秩序、督促追缴煤炭等矿产资源损失、督促依法处置闲置低效用地等。
“检察机关聚焦中心工作和民生关切,不断拓展案件类型。”徐全兵称,国有财产保护领域从最早的督促追缴人防易地建设费拓展到督促追回财政补贴、国企资产、资源损失、税收、社保资金等类别;国有土地领域从最初的督促追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拓展到督促纠正违法用地、违法审批以及违规闲置土地、未批先建等国有建设用地管理秩序。
为有效解决国财国土公益诉讼办案中的“线索发现难”“调查取证难”等问题,各地检察机关加强与财政、审计、税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执法司法监督合力。同时,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办案体制优势,上级院统筹调配辖区办案力量,加强办案指导督促,市级院实现国财国土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全覆盖,国财国土领域的业务框架体系不断健全完善。
国财国土领域公益诉讼案件政策性强,往往涉及多部门履职,有的甚至是历史遗留问题。“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注重通过个案办理推动类案治理和诉源治理,对在办案中发现的深层次问题,及时通过专题报告、内参信息等形式向党委人大报告,推动系统治理,形成长效机制。”徐全兵说道。
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