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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险报销三个月了还没到账

发布时间:2024-09-06 06:25:42 浏览:282

生育险报销三个月了还没到账的情况如下:

1、资料未完善:根据相关的规定生育险的到账时间通常为90内之内,如果投保人的资料没有提交到位,那么需要及时完善资料即可;

2、遇上节假日:如果是不巧碰上了节假日,那么社保局审核的时间也会向后进行推迟,投保人可以拨打当地社保局的电话进行进度询问;

3、系统出现错误:由于国家社保系统是在网上进行资料的转存,每天需要生育报销牵扯的金额较大,社保系统遇到需要更新,才能进行生育险的报销,也可能会导致报销推迟;

4、银行卡号填写错误:银行卡填写错误也会导致生育险的报销未能及时到账,投保人可以前往社保局进行资料的更改。

生育险报销资料如下:

计划生育证明(即准生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即出生证)或户口簿、诊断证明(生产医院开的生产证明,出院时开的)、费用凭据(出院时打印的) 、本人身份证(代办的提供代办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属异地或境外难产提供住院费用明细、手术证明费用凭据。

综上所述,生育险报销也是需要一定的时间的。只要用户申请了报销,医保局受理申请之后就会尽快处理的。对于生育津贴,往往审核快速的情况下最早是可以在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到账。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湖南省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第十六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对职工享受生育津贴、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的条件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核定其享受期限和标准,并予以一次性计发;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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