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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户口会被强制迁出吗

发布时间:2024-08-31 06:25:37 浏览:107

集体户口不会被强制迁出。

但如果长期不管不问,有可能被注销,比如高校毕业生毕业后,户口留在学校,超过两年也不迁出,有可能被注销,当事人会成为无户口人员。当事人尽快带上户口迁移证、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劳动合同解除书、亲属关系证明等资料。

集体户口本丢失补办需要的流程:

1、当事人可以先去申请集体户口管理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丢失证明;

2、再由本人持身份证、集体户口卡首页原件或者首页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的辖区公安派出所申请补办;

3、经核实后备齐以上材料后,派出所户籍科人员一般5个工作日内即可补办。

集体户口本丢失补办需要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集体户首页原件或者集体户首页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集体户所在单位出具的丢失证明;

4、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5、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综上所述,集体户口不会被强制迁出。但如果长期不管不问,有可能被注销,比如高校毕业生毕业后,户口留在学校,超过两年也不迁出,有可能被注销,当事人会成为无户口人员。当事人尽快带上户口迁移证、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劳动合同解除书、亲属关系证明等资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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