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到期后没续签合同时承租人可以继续使用租赁物,如果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就会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合同到期后没有签合同解决办法:
1、合同到期后,如果双方均同意续约,那应该重新签订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明确新的权利义务;
2、按原协议履行或改动的权利义务条款较少,双方不愿意重新签订书面协议,应简单签订一份补充协议,附在原协议后面;
3、到期之后自动履行的期间,双方均有权随时提出终止租赁关系。
解除租赁合同情形如下:
1、一方严重违反租赁合同;
2、一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履行合同;
3、因发现不可抗力致合同无法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
5、不定期的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均可随时解除租赁合同。
综上所述,与出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到期后,继续使用租赁物 也就是房屋,出租人未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但是转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租赁合同,但是出租人应当在解除合同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主要内容】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及房屋承租人的优先承租权】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