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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03 06:25:43 浏览:93
大家应当了解的常见诈骗罪的几个法律问题
诈骗犯罪是生活中常见的一种犯罪行为,而且诈骗手段不断升级,让人防不胜防,以下是诈骗罪常见的几个法律问题,希望大家了解一下。
(一)诈骗近亲属财物的是否会构成诈骗罪?
会,诈骗近亲属的财物符合诈骗罪标准的,同样构成犯罪。但如能得到近亲属谅解的,司法机关一般不按犯罪处理。如必须追究刑事责任的,也会酌情从宽处理。
(二)如不知道交易物为诈骗案赃款/物,通过正常交易获得,是否会被司法机关追缴?
这是一个判断是否为“善意取得”的问题,需要根据不同情况具体分析,
比如:
(1)对于货币或无记名有价证券,通常可以对抗司法机关的追缴。
(2)对于经拍卖或公共市场上购买的赃物,通常可以对抗追缴。
(3)对于禁止流通物、限制流通物、专营专卖物品,不能对抗追缴。
(4)如果取得的只是赃物的抵押权而不是所有权(比如诈骗人把赃物房屋抵押给第三人,第三人取得的就是赃物的抵押权),不能对抗追缴。
(三)刑事已判决,还能就同笔款项民事再起诉吗?
不能,如诈骗金额已被刑事判决书认定为赃款,则不能进行民事诉讼。只要刑事判决书中明确了相关的犯罪数额及对应的受害人范围、数额,被害人应先等待执行程序来弥补自己的损失。但如果在执行过程中发现有可被追加为被执行人的配偶、合伙人、抽逃资金的股东等,可以将他们追加为共同被执行人。
(四)诈骗后如主动退赃,可以减免刑罚吗?
可以,主动退赃属于法定从宽处罚情形之一。如果诈骗人在一审宣判前积极主动退赃、退赔,可以根据退赃/赔的情况,免/减刑事处罚或者不被起诉。
(五)案发前已追回的诈骗款,是否计入犯罪数额?
不计入。
在认定诈骗罪数额时,案发前已被追回的被骗款额应扣除,按最后实际诈骗所得数额计算。
以上是正义刑事律师整理的大家应当了解的常见诈骗罪的几个法律问题的刑法小常识,希望对你的工作或生活有所帮助,如有疑问可以联系我们的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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