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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08 06:25:35 浏览:94
“我们将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切实加强内部平台管理,确保住房保障的公共资源不被侵害。感谢检察院提出的宝贵意见。”日前,河南省义马市法院相关负责人在反馈整改情况时,对该市检察院检察官表示感谢。
“正常情况下提不出的公积金,交给我们,只要15天就能提出来,速度快,有保障。”2022年7月,一则微信朋友圈的小广告引起了义马市检察院检察官李国强的注意,他发现自己微信朋友圈的多个好友都在转发此广告。凭着职业的敏锐性,他拨打了上面的联系人电话,对方称:“提取金额不同,手续费的标准也不同,大概是提取金额的7%至10%。”这引起了检察官的警觉:是否存在通过虚假诉讼方式,帮助他人非法套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况?
随后,李国强将此情况汇报给义马市检察院党组。该院党组高度重视,立即抽调技术科人员配合办案,运用大数据思维,构建虚假诉讼排查模型。办案人员首先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运用关键词筛选出关于提取公积金的执行文书,然后进一步挑选调解结案、提取频次高的案件,最后筛选出多次作为原告起诉的重点人员及案件。
在梳理确定存在虚假诉讼重大嫌疑的案件后,义马市检察院依职权启动监督程序,制定周密方案,充分开展调查核实工作。承办检察官重点围绕借款事实进行核实,在银行流水、不动产登记等扎实的证据面前,案件真相浮出水面。
原来,2020年以来,郑某与卫某合谋,通过在微信朋友圈发放小广告等方式散布代提住房公积金的广告信息,对不符合公积金提取条件但又有资金需求的人员,通过虚构债权债务打假官司的方式,实现帮助他人套取公积金、再按比例拿回扣牟利的目的。
三年多来,二人作案三十余起,帮助他人非法套取住房公积金合计200余万元,严重破坏了国家住房公积金管理秩序,也严重妨害了民事诉讼的正常秩序和司法权威。
2022年8月,义马市检察院将涉嫌虚假诉讼罪刑事案件线索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同年9月2日,该院向义马市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指出调解书认定的基本事实及主要证据均系伪造,郑某、卫某等人的目的是套取住房公积金,涉嫌虚假诉讼,建议依法再审。义马市法院全部采纳再审检察建议,认为原民事调解书确有错误,裁定应予再审。
该系列套取住房公积金案引起义马市法院的高度重视。义马市法院主动自查纠错,截至目前,对郑某、卫某二人涉及的30余起虚假诉讼案件全部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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