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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6-03 06:25:34 浏览:140
关于公民认为行政机关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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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三十条 第一款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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