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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5-21 06:25:40 浏览:211
一、行贿过了追诉时效就不再追究刑事责任吗?
行贿过了追诉时效的,原则上就不再追究刑事责任。根据规定,根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刑事案件的追诉时效怎么确定?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三、行贿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一)向三人以上行贿的;
(二)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
(三)通过行贿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四)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实施非法活动的;
(五)向司法工作人员行贿,影响司法公正的;
(六)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在我国,行贿罪最严厉的量刑标准是无期徒刑,如果当前行贿行为有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追诉时效是20年,事实上,若超过20年以后,有关部门认为必须追诉,经最高检核准的,也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司法实践中,很少有刑事案件因为超过追诉时效而不能被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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