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有关负责人就虚假诉讼案件处理答记者问
发布时间:2023-04-18 10:4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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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有关负责人就虚假诉讼案件处理答记者问
12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和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开展“打击虚假诉讼,助力建设诚实守信社会”活动,最高人民法院在第二巡回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处理黑龙江弘基米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有限公司一系列虚假诉讼案件。
Q: 在预防和控制虚假索赔方面有哪些困难?
下一步人民法院将采取哪些措施?
A: 目前,虚假诉讼防控的主要难点有:
首先,很难识别。特别是当事人相互串通,捏造事实和证据,使案件表面上事实清楚,证据标准充分,法院难以对民事法律关系的不实性进行审查,真正的被害人因不知情而无法提出辩护。
其次,调查和收集证据很困难。法院在民事诉讼中只有一般的调查权,虚假主张的当事人往往不配合司法调查,调查人员有时很难获得确凿证据,即使他们怀疑存在虚假主张。
第三,惩罚手段不足。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虚假诉讼不构成犯罪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罚款、拘留或者其他处罚,但虚假诉讼或者其他妨碍民事诉讼的行为,个人最高罚款不超过10万元,单位不得超过100万元。这些罚款标准已经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虚假诉讼行为变化的需要,而且这些都是临时性的惩罚措施,不能充分发挥评价体系的完整性,虚假诉讼违法犯罪成本低,威慑力稍显不足。
至于未来对欺诈诉讼的预防和处罚,我认为人民法院应该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门槛应该前移。有关部门、律师协会和人民法院在受理代理诉讼时,可以明确要求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核实委托人的身份及其签名、印章的真实性,必须对人民法院程序的真实性负责,共同防范虚假诉讼。第二,加强风险提示。在立案窗口和审判庭张贴警示和宣传标志,向当事人送达风险告知书,以及进行民间借贷、执行异议等虚假诉讼的,可以要求当事人及其授权代理人出具诉讼诚信承诺书,明确告知参与虚假诉讼的法律后果和责任,引导当事人诚信诉讼。
第三是克服这种情况。加强对虚假诉讼多发地区立案、审判、执行各环节的检查把关,对可能存在虚假诉讼的案件,要主动调查取证,特别是鼓励多到犯罪现场,多看人,多看事,多实地调查。第四,加强协调。加强立案、审判、执行、监察、纪检监察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时发现、共享、调查线索,形成防范虚假诉讼的工作机制,并依法及时移送涉案线索,形成打击力量。第五,加大处罚力度。在法定处罚范围内,适用罚款、拘留等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探索建立虚假诉讼当事人黑名单,加强内部风险提示,加大处罚力度。此外,有必要在未来的民事诉讼修正案中推动适当提高司法处罚上限。
2、问:今天公布的系列虚假诉讼案件均已通过执行异议审查,部分案件已完成一审程序,进入二审程序。为什么在审查反对意见或一审审判时没有发现?
A: 这位记者观察力很强。事实上,尽管第二巡回法院发现当事人的身份和相关证据的真实性存在疑问,但这些案件的一审承办人在继续审理该系列案件中的其他案件时也发现了欺诈迹象,并在一审时向主管领导报告,第二巡回法院已及时获悉这一情况。由于以下因素,这些病例在早期没有被发现:
首先,准确识别一直是治理虚假诉讼的难点。在民事诉讼中,法官没有调查权,只能以书面形式审查证据。法官很难发现诉讼当事人故意伪造证据,尤其是原始证据系统。在这一系列案件中,犯罪者完全伪造了证据,包括签发伪造的身份证明、授权书、采购合同、采购发票、付款证明等,法官通过常规审查确实很难及时发现虚假信息。
第二,在实践中,许多当事人不会亲自出庭,也很少有律师授权进行欺诈。根据民事诉讼程序的规定,民事诉讼一方可以指定代理人代表其参加诉讼,不得亲自出庭。在法院受理的33起系列案件的异议执行和一审中,包括真实购房者在内的购房者的所有授权和委托程序都是对同一律师的特别授权和委托,基于对律师代表的普遍信任,法官通常不会怀疑授权过程是伪造的。
第三,真相的逐渐发现符合审判的规律和认知的规律。案件的审理过程是一个不断去伪存真、不断加深认识的过程。今天公布的这一系列案件中,当事人的身份并非都是伪造的。有相当多的真正的购房者表示反对。在审查之初,当材料积累不足时,很难发现任何矛盾,随着案件的积累,越来越多的缺陷和漏洞出现,虚假诉讼被发现和筛选的概率自然会增加。简言之,尽管虚假诉讼通常具有很强的隐蔽性,辨别难度很大,但100密度总是有一个疏忽,当事人精心炮制的虚假诉讼肯定会有缺陷,有缺陷,缺陷,迟早会被发现并受到惩罚。
3.问:本案基于何种考虑,对该组织虚假诉讼、刑事转移犯罪线索的涉案公司处以最高级别罚款,但未对当事人委托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进行处罚?
A: 《民事诉讼程序》第10章“对民事诉讼的约束措施”赋予法院对相关行为采取约束措施的权力,这些强制措施是基于当事人最近犯下民事诉讼109-114规定的罪行。对于宏基米兰开发公司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和涉案的所谓“购房者”,现有证据不能证明律师事务所或当事律师明知或积极参与诈骗,决定暂不给予司法处罚。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在审查授权的真实性方面的疏忽问题将通过向司法部和律师协会提供司法咨询来解决。由于民事诉讼中调查方法的局限性,不仅很难在本案中惩罚当事人的代理人,也很难直接确定鸿基米兰开发公司的直接责任人,未来随着相关刑事调查程序的启动,不排除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和相关方委托代表可能面临相应的责任追究问题。
四Q: 这一系列虚假诉讼案件的曝光和处理是否会对当地的营商环境产生负面影响?黑龙江法院未来将如何进一步改善法治营商环境?
资料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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