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罪名大全
2020-11-13 862 人看过 虐待部属罪
虐待部属罪_虐待部属罪概念定义 第四百四十三条 滥用职权,虐待部属,情节恶劣,致人重伤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死亡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解释】本条是关于虐待部属罪及其处罚的规定。 构成本罪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行为人虐待的对象是自己的部属。尊重干部、爱护士兵是我军的优良传统,虐待、打骂、体罚士兵是军阀作风,是我们坚决
2020-11-13 992 人看过 遗弃伤病军人罪
遗弃伤病军人罪_遗弃伤病军人罪概念定义 第四百四十四条 在战场上故意遗弃伤病军人,情节恶劣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解释】本条是关于遗弃伤病军人罪及其处罚的规定。 构成本条规定之罪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行为人具有在战场上故意遗弃伤病军人,情节恶劣的行为。这里规定的“故意遗弃”,是指行为人明知有伤病军人而不予抢救,弃置不顾的行为。遗弃行为必
2020-11-13 1108 人看过 战时拒不救治伤病军人罪
战时拒不救治伤病军人罪_战时拒不救治伤病军人罪概念定义 第四百四十五条 战时在救护治疗职位上,有条件救治而拒不救治危重伤病军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伤病军人重残、死亡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解释】本条是关于战时拒不救治伤病军人罪及其处罚的规定。 战时,在医疗救治职位上,有条件救治危重伤病军人而拒不救治的,不仅违背了医
2020-11-13 1066 人看过 战时残害居民、掠夺居民财物罪
战时残害居民、掠夺居民财物罪_战时残害居民、掠夺居民财物罪概念定义 第四百四十六条 战时在军事行动地区,残害无辜居民或者掠夺无辜居民财物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解释】本条是关于战时残害居民、掠夺居民财物罪及其处罚的规定。 构成本条规定之罪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2020-11-13 864 人看过 私放俘虏罪
私放俘虏罪_私放俘虏罪概念定义 刑法第四百四十七条 私放俘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私放重要俘虏、私放俘虏多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解释】本条是关于私放俘虏罪及其处罚的规定。 根据本条的规定,行为人只要具有私放俘虏的行为就可构成犯罪。本条所规定的“私放俘虏”,是指行为人违反战场纪律,未经批准而擅自将俘虏放走的行为。俘虏是在作战中被我方俘
2020-11-13 1462 人看过 虐待俘虏罪
虐待俘虏罪_虐待俘虏罪概念定义 《刑法》第四百四十八条 虐待俘虏,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解释】本条是关于虐待俘虏罪及其处罚的规定。构成本条规定的犯罪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行为人对俘虏实施了虐待行为。这里规定的“虐待俘虏”,是指违背人道主义,违反关于战俘待遇的《日内瓦公约》和我军的俘虏政策,对被我军俘获后不再反抗的敌方人员,进行肉体上的摧残,或
2020-11-13 788 人看过 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罪
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罪概念定义 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罪是指为实施恐怖活动而实施的准备物品或工具、组织培训或积极参与培训、进行联络和策划的行为。本罪由刑法修正案(九)第七条新增的罪名。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罪立案量刑标准 《刑法》第一百二十条之二【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
2020-11-13 1778 人看过 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罪
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罪概念定义 《刑法》第一百二十条之三:以制作、散发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图书、音频视频资料或者其他物品,或者通过讲授、发布信息等方式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煽动实施
2020-11-13 905 人看过 强制穿戴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服饰、标志罪
强制穿戴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服饰、标志罪概念定义 强制穿戴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服饰、标志罪,是指以暴力、胁迫等方式强制他人在公共场所穿着、佩戴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服饰、标志的行为。准确认定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服饰、标志,既是区别罪与非罪的关键,也是区别该罪与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罪等犯罪的关键。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服饰、标志主要包括两大类: 一是服饰
2020-11-13 1349 人看过 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物品罪
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物品罪_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物品罪概念定义 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物品罪,是指明知是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图书、音频视频资料或者其他物品而非法持有,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是刑法修正案(九)第七条新增的罪名。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物品罪_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物品罪立案量刑标准 第一百二十条之六【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物品罪】:明知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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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新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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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
08-16 10:26:24
姚格丽提问
07-22 06:50:30
李国涛提问
09-21 14:16:11
提问
06-15 16:56:30
王律师,我现在因销售伪劣产品在取保候审阶段,我想咨询你一些问题,我加您微信了,您能通过一下吗,还有请您作为辩护人费用是怎么收取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