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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相关知识

  • 2021-11-29 114 人看过[知识产权] 特殊标志的有效期为几年?能否延期?

    特殊标志有效期为4年,自核准登记之日起计算。特殊标志所有人可以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提出延期申请,延长的期限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决定。因此,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特殊标志的有效期可以延长。   [法律依据] 《特殊标志管理条例》。

  • 2021-11-29 130 人看过[知识产权] 特殊标志由什么部门核准登记?

    特殊标志是指经国务院批准举办的全国性和国际性的文化、体育、科学研究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所使用的,有文字、图形组成的名称及缩写、会徽、吉祥物等标志。特殊标志的核准登记工作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负责。特殊标志经核准登记后,在《商标公告》特殊标志专栏中公告。   [法律依据] 《特殊标志管理条例》;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特殊标志核准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

  • 2021-11-29 107 人看过[知识产权] 特定的建筑物,可否拍摄为照片后公开展示或拍卖?

    特定的建筑物如果符合作品的条件,则应当属于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美术作品的一种(参见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4条的规定),因此将特定的建筑物以摄影的方法拍成照片,实际上属于复制。因此如果将特定的建筑物拍摄为照片,并公开展示或拍卖,应当事先征得该特定建筑物的著作财产权人的同意。当然需要指出的一点是,根据著作权法第22条的规定,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

  • 2021-11-29 133 人看过[知识产权] 特定人物自传体作品的著作权?

    名人的增多,事迹的增多,很多人想到自传这个词来体现自己的。随之带来的当然就是自传作品的著作,下面为您介绍特定人物自传体作品的著作权的《》规定,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法另有规定的”是指《著作权法》第二章第二节规定的著作权归作者以外的情形,但没有规定“当事人合意以特定人物经历为题材完成的自传体作品的著作权的归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纠纷民事案

  • 2021-11-29 115 人看过[知识产权] 特定人物自传体作品的著作权

    特定人物自传体作品的著作权 《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法另有规定的”是指《著作权法》第二章第二节规定的著作权归作者以外的情形,但没有规定“当事人合意以特定人物经历为题材完成的自传体作品的著作权的归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纠纷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此作出了补充,该解释称:“当事人合意以特定人物经历为题材完成的自

  • 2021-11-29 108 人看过[知识产权] 版权许可使用合同有哪些条款?

    版权许可使用合同主要包括下列条款:   1、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   2、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或者非专有使用权;   3、许可使用的地域范围、期间;   4、付酬标准和办法;   5、违约责任;   6、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本站内容转载时必须署名来源“商业秘密网”

  • 2021-11-29 123 人看过[知识产权] 版权管理部门有哪些

    版权管理部门有哪些? 司法管理 司法管理是通过各级法院审理部分侵犯著作权案件来实施著作权法,达到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为加强对版权等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提高办案质量,从1993年起,北京市高、中级人民法院和部分省、市人民法院先后设立了知识产权审判庭。最高人民法院也于1996年设立了知识产权审判庭。 行政管理 我国的版权管理实行双轨制,即司法管理与行政管理,这是

  • 2021-11-29 127 人看过[知识产权] 版权的保护期限有多长

    什么是版权?版权的保护期限有多长? 什么是版权? 版权,又称著作权,包含以下人身权和财产权: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版权的保护期限有多长? 在我国,著作权是从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的,人身权利中除了发表权外没有期限

  • 2021-11-29 106 人看过[知识产权] 版权有哪些权利

    版权有哪些权利? 受版权保护的作品的原创作者及其继承人享有若干项基本权利。他们享有使用、或根据议定的条件许可他人使用其作品的专有权。作品的创作者可以禁止或许可: 以各种形式对该作品进行复制,例如印刷品或录音;对其进行公开表演,例如以戏剧或音乐作品的形式;将其加以录制,例如以光盘、磁盘或录像带的形式;通过无线电、有线或卫星的手段对其进行广播;将其翻译成其他语文,或对

  • 2021-11-29 110 人看过[知识产权] 版权代理人有哪几种?

    集体许可贸易代理人。如果作者的作品可能被成千上万的表演者录制、播放,他就没有可能一一与使用者签订合同;而且使用者若使用众多的作品,也无法分别寻找各个作品的作者来签订许可使用合同。这时就需要集体许可贸易代理人来处理相关事务。作者直接与集体许可贸易代理人签订代理委托协议,限定委托权限范围,授权由该代理人实现著作权人的权益;而对于使用者,他们如果需要使用一个作品,也可以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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