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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诉程序 相关知识

  • 2020-11-13 367 人看过[刑诉程序] 刑事诉讼法全文解释第二百五十条_死刑缓期执行的减刑或者执行死刑程序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全文解释第二百五十条_死刑缓期执行的减刑或者执行死刑程序的规定 第二百五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应当予以减刑,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应当执行死刑,由高级人民

  • 2020-11-13 288 人看过[刑诉程序] 刑事诉讼法全文解释第二百五十一条_死刑的执行期限、停止执行和恢复执行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全文解释第二百五十一条_死刑的执行期限、停止执行和恢复执行的规定 第二百五十一条 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一)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 (二)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

  • 2020-11-13 247 人看过[刑诉程序] 刑事诉讼法全文解释第二百五十二条_死刑执行程序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全文解释第二百五十二条_死刑执行程序的规定 第二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 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

  • 2020-11-13 427 人看过[刑诉程序] 刑事诉讼法全文解释第二百五十三条_ 死缓、无期、有期徒刑、拘役如何执行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全文解释第二百五十三条_ 死缓、无期、有期徒刑、拘役如何执行的规定 第二百五十三条 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

  • 2020-11-13 328 人看过[刑诉程序] 刑事诉讼法全文解释第二百五十四条_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和决定程序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全文解释第二百五十四条_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和决定程序的规定 第二百五十四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 2020-11-13 238 人看过[刑诉程序] 刑事诉讼法全文解释第二百五十五条_监外执行在决定前进行监督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全文解释第二百五十五条_监外执行在决定前进行监督的规定 第二百五十五条 监狱、看守所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的书面意见的,应当将书面意见的副本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可以向决定或者批准机关提出书面意见。 【本条主旨】 本条是关于人民检察院对暂予监外执行在决定前进行监督的规定。 【本条释义】 2012年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 2020-11-13 282 人看过[刑诉程序] 刑事诉讼法全文解释第二百五十六条_对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如何监督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全文解释第二百五十六条_对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如何监督的规定 第二百五十六条 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认为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以内将书面意见送交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接到人民检察院的书面意见后,应当立即对该决定进行重新核查。 【本条主

  • 2020-11-13 277 人看过[刑诉程序] 刑事诉讼法全文解释第二百五十七条_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如何处理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全文解释第二百五十七条_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如何处理的规定 第二百五十七条 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收监: (一)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 (三)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 对于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应当予以收监的,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将有

  • 2020-11-13 254 人看过[刑诉程序] 刑事诉讼法全文解释第二百五十八条_监外执行方式和执行机构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全文解释第二百五十八条_监外执行方式和执行机构的规定 第二百五十八条 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 【本条主旨】 本条是关于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的执行方式和执行机构的规定。 【本条释义】 2012年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

  • 2020-11-13 238 人看过[刑诉程序] 刑事诉讼法全文解释第二百五十九条_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和期满后解除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全文解释第二百五十九条_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和期满后解除的规定 第二百五十九条 对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书面通知本人及其所在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 【本条主旨】 本条是关于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和期满后解除的规定。 【本条释义】 2012年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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