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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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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 相关知识

  • 2021-11-29 164 人看过[刑事诉讼] 公诉案件期间的特殊情况

    在诉讼期间的计算过程中,常常会遇到一些特殊的情况,致使当事人耽误了诉讼期间,而不能及时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因此,法律对这种情况也作了相应的规定。期间耽误意思是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完成应当完成的诉讼行为。当然,当事人耽误诉讼期间的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如果当事人是由于主观上的故意或者过失耽误了诉讼期限,那么,就丧失了实施该诉讼行为的权利。   如果当事人由于客观

  • 2021-11-29 158 人看过[刑事诉讼] 公私财产的“重大损失”如何认定

    我国刑法将放火犯罪分为两个量刑档次,一是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的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二是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的造成人员死伤或者财产重大损失。也就是说,放火罪的处罚必须根据犯罪的结果正确选择法定刑。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放火罪“危害公共安全,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则成

  • 2021-11-29 161 人看过[刑事诉讼] 公民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具体程序

    一、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申请手续,交验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相片尺寸标准同居民身份证),交纳证件工本费人民币10元。未满16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   二、公安派出所将公民个人信息核准后报送县(市)公安局或设区的公安分局审核签发,并负责制作证件。   三、公安机关在收到申请后的3日内将证件发给申领人。   四、领取了临时居民身

  • 2021-11-29 297 人看过[刑事诉讼] 公民申请集会游行示威的审批程序

    主管机关接到集会游行示威申请书后,应当在申请举行日期的二日前,将许可或者不许可的决定书面通知其负责人。不许可的,应当说明理由。逾 期不通知的,视为许可。事前约定的具体时间、地点,负责人不在约定时间、地点等候,致使决定通知书无法送达的,视为撤回申请。 集会游行示威负责人对公安机关不许可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通知之日 起三日内,向做出不许可决定的公安机关的同级人

  • 2021-11-29 170 人看过[刑事诉讼] 公民报案、控告后,司法机关不立案怎么办?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都有权而且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因此,司法机关接到的案件有单位和公民个人在发现犯罪案件时向司法机关的报案、有被害人的控告,还有犯罪案件的有关知情者的举报。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上述报案、控告和举报的材料,应当立即开展工作,根据所提供的有关材料,按照管辖和分工的规定,迅速进行审查,

  • 2021-11-29 153 人看过[刑事诉讼] 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原则

    《刑事诉讼法》第6条规定对于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该原则的含义是:对于国家的法律人人都必须毫无例外地遵守,人人都必须毫无例外地依法办事,对任何人都不能歧视,同时禁止任何人谋求不遵守法律,甚至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权。 该原则要求公、检、法机关办理刑事案件,不受民族、种族、性别、职业、社会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等因素的影响,对一切公民的合

  • 2021-11-29 158 人看过[刑事诉讼] 公检法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如何分工?

    公检法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如何分工? 公检法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如何分工?      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负有追究犯罪,保护国家利益,保护公民合法权利的职责。为了确保刑法的正确实施,惩治犯罪和提高刑事诉讼的效率以及保证办案的质量,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各个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活动中的职责分工,要求公、检、法机关分工负责,并加强互相监

  • 2021-11-29 170 人看过[刑事诉讼] 公检法三机关受理刑事案件的分工

    公检法三机关受理刑事案件的分工 公检法三机关受理刑事案件的分工 下列刑事案件直接到法院告状:1.有原告和被告,因果关系清楚,不需要侦查的伤害案。 2.告诉才处理的公然侮辱、诽谤案。 3.抗拒执行判决、裁定案。 4.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 5.重婚案。 6.破坏现役军人婚姻案。 7.虐待案。 8.遗弃案。 对于以上8种犯罪案件,被害人应当直接向人民法院起

  • 2021-11-29 143 人看过[刑事诉讼] 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的程序?

    竞争上岗和公开选拔的程序。 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工作在党委(党组)领导下进行,由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1.公布职位、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基本程序和方法等; 2.报名与资格审查; 3.统一考试(竞争上岗须进行民主测评); 4.组织考察,研究提出人选方案; 5.党委(党组)讨论决定。

  • 2021-11-29 150 人看过[刑事诉讼] 公开审理及不公开审理的案件

    公开审理及不公开审理的案件      公开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对社会公开,允许群众旁听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的审理。公开审判是我国刑事诉讼的一项基本原则。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原则上都应当公开进行。无论是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普通刑事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以及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还是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全省性的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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