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快速咨询
全国专业无罪辩护刑事律师服务平台
您当前位置:首页 > 学知识 > 法律资讯 > 热点资讯

热点资讯

热点资讯,热点刑事案件新闻,全国热点刑事案件新闻资讯,学习刑事辩护技能,了解刑事辩护常识,刑事经典案例,人民法院裁判要旨,无罪辩护网刑事辩护资讯专题栏目。

热点资讯
法律知识
刑事案例
裁判要旨

热点资讯 相关知识

  • 2024-01-17 231 人看过[热点资讯] 最新职务侵占罪刑法法条及司法解释

    职务侵占罪是我们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一项刑事罪名,也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项重要罪名,那么,该罪名是我国刑法第多少条的规定呢?此外,我国刑法具体对它做了哪些规定?  最新职务侵占罪刑法法条及司法解释   【职务侵占罪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八十四条 [职务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

  • 2024-01-17 220 人看过[热点资讯] 中共中央关于地方党委向地方国家机关推荐领导干部的若干规定

    中共中央关于地方党委向地方国家机关推荐领导干部的若干规定 (1990年1月12日)   第一条 地方党委向地方国家机关推荐领导干部是它应当履行的一项重要职责。推荐范围包括:地方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民政府组成人员、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以及属于党委管理的由地方国家机关任命的其他领导干部。   第二条 地方党委向地方国家机关推荐领导干部,必须贯彻革命化、

  • 2024-01-17 227 人看过[热点资讯] 受害方签订谅解书以后,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吗

      有谅解书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吗   “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因此,谅解书只是酌情从轻判决的一个情节,具体怎么判还要法院结合其他具体案情和律师的辩护来综合确定刑罚。”   有谅解书和没谅解书的区别?   在法律实务中,轻伤以上就应当刑事立案,有谅解书的话就有机会判处缓刑,否则法院一般不会适用缓刑。   刑事谅解书对于刑事诉讼的

  • 2024-01-17 228 人看过[热点资讯]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若干问题的解答》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若干问题的解答》 近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制定《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若干问题的解答》,以进一步规范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工作。 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若干问题的解答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法院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的执行,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 2024-01-17 362 人看过[热点资讯] 马路菱形标志是什么

    马路菱形标志叫做人行横道预告标线,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中新设置的一种交通标线。 预告前方道路设置人行横道,是在提醒司机,前方已接近人行横道,应减速慢行,并须注意行人横过马路。 道路交通指示标线的作用是: 1、实行分道行进。利用交通标线,可实现各类交通参与者之间的分离; 2、渠化平交路口交通。利用交通标线,可在平交路口组

  • 2024-01-17 232 人看过[热点资讯] 瑞安市塘下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伤六级是这么算的?

    律师解析: 一般来说建筑方面最好的律师诉讼服务收费实行的是政府指导价,其他业务一般是市场调节价。 【法律依据】: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四条 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第五条 律师事务

  • 2024-01-17 189 人看过[热点资讯] 闲鱼号租给别人,然后骗了别人的钱,我该怎么办?

    法律分析: 账号是你的,对方如果通过司法途径起诉的,起诉的也只会是你,你需要举证证明没有骗取他人钱财,且账号不是你在使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

  • 2024-01-17 168 人看过[热点资讯] 贷款先开通会员才能借款可靠吗?

    法律分析: 不可靠。正规的贷款平台通常不会以任何理由收取贷前费用,遇到一定要警惕。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 第十条 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关系

  • 2024-01-17 162 人看过[热点资讯] 不签合同举报公司会被怎样处理?

    律师解析: 意定物权是指依据当事人的合意而设定的物权。绝大多数物权都属于意定物权,如抵押权等。法定物权是指非依当事人的意思而根据法律的直接规定而成立的物权。有些国家法律上规定的法定抵押权、法定质权及优先权为法定物权,我国法律上只有留置权被明确为法定物权。区分意定物权与法定物权的意义在于:二者的成立要件及适用条件有异。

  • 2024-01-17 165 人看过[热点资讯] 如何撤销借款合同?

    撤销借款合同可以应当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撤销后其自始至终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仍然有效应当认可之前的履行对于无效行为取得的财产予以返还或作折价补偿同时应酌情赔偿由此所受到的损失。 如何撤销借款合同 当借款合同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一)

热门文章
推荐律师
  • 优秀刑辩律师

    钟其胜 律师

    刑事上诉,刑事自诉,

    13503053170

  • 优秀刑辩律师

    杨树英 律师

    金融犯罪,刑事上诉,附带民事

    15632514568

  • 优秀刑辩律师

    张淑锋 律师

    经济犯罪,知识产权犯罪,附带民事

    15810764225

更多最新咨询
Copyright 2020 无罪辩护 京ICP备1605249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