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快速咨询
全国专业无罪辩护刑事律师服务平台
您当前位置:首页 > 学知识 > 法律资讯 > 热点资讯

热点资讯

热点资讯,热点刑事案件新闻,全国热点刑事案件新闻资讯,学习刑事辩护技能,了解刑事辩护常识,刑事经典案例,人民法院裁判要旨,无罪辩护网刑事辩护资讯专题栏目。

热点资讯
法律知识
刑事案例
裁判要旨

热点资讯 相关知识

  • 2024-01-19 153 人看过[热点资讯] 超速对方闯红灯事故是什么

    原则上闯红灯一方应付全责,但是机动车方超速,也可以认定其承担次要责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 2024-01-19 156 人看过[热点资讯] 关于公司盖的往来函件有法律效力吗

    只要协议内容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且双方当事人协商达成一致签订的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以上是无罪辩护网为您解答,如果您需要法律帮助,欢迎来电或在线咨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

  • 2024-01-18 270 人看过[热点资讯] 分期付款买卖中,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出卖人的救济是什么

    【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数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路径选择一:出卖方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买受方支付使用费——路径选择二:出卖方单方变更合同,分期付款改为一次性付款*注意:一定要催告后在合理期间,买受人仍未支付,出卖人才可行使单方解除权或单方变更权。*何为分期付款:买受人将应付的总价款在一定期限内至少分三次向出卖人支付。

  • 2024-01-18 238 人看过[热点资讯] 瓣膜手术未如实告知拒赔,如何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法律分析:医疗纠纷的处理一直是法律关注的热点,医疗机构在进行手术治疗时,需要及时告知患者手术风险与后果,若未如实告知患者,造成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一条 医疗机构在进行诊疗活动时,应当如实告知患者病情、诊断结论、治疗方案、

  • 2024-01-18 298 人看过[热点资讯] 成都离婚后在买房需要哪些条件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2023

    一、离婚后在成都买房需要哪些条件 成都买房资格与是否离婚没有关系,具体资格认定规则如下。 A类: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 B类:高新南部园区 C类:高新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

  • 2024-01-18 259 人看过[热点资讯] 刑事诉讼证据常见问题之司法鉴定意见据常见问题汇总(刑事律师必读)

    刑事诉讼证据常见问题之司法鉴定意见据常见问题汇总(刑事律师必读) 鉴定意见常见问题汇总 共性问题 1、未附鉴定人、鉴定机构资质 2、缺少鉴定专用章、印章使用不规范 鉴定文书的专用章和使用方法都有专业的制式规范,从目前办案实践看,司法精神病鉴定意见书用印较为规范,盖有钢印及司法鉴定专用章,其他如毒品鉴定、价格鉴定等缺乏印章的规范使用。 3、鉴定人信息未列

  • 2024-01-18 211 人看过[热点资讯] 排除合理怀疑证明标准的判断

    任贺军寻衅滋事案 【案件索引】 一审: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2014)丰刑初字第894号(2014年12月5日) 【基本案情】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指控称:2013年5月15日1时许,被告人任贺军在北京市丰台区兆丰园三区,酒后滋事,任意损坏被害人尹向东的车牌号为京NY2x轿车、被害人刘的车牌号为京HV1轿车、被害人井振钢的 车牌号为京ML5

  • 2024-01-18 245 人看过[热点资讯] 交通事故后误工费跟营养费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后误工费跟营养费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后误工费跟营养费的赔偿标准是:有固定收人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或者无收人的,按事故发生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年工资标准计算;营养费的标准无特殊情况下是30元一天。如果双方对该赔偿金额达成一致的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执行。 二、相关法律

  • 2024-01-18 221 人看过[热点资讯] 出借汽车发生事故怎么承担责任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的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

  • 2024-01-18 116 人看过[热点资讯] 婚前全款买的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前全款买的房子是否属于共同财产,视情况而定: 1、个人婚前全款买房,房产证登记双方名下,这种情况下,房产通常会被认定为共同财产; 2、个人婚前全款买房,且房产证登记个人名下,这种情况下,房产完全是属于个人财产; 3、个人婚前全款买房,房产证登记对方名下,通常会被认定为一方赠与为另一方,属于被赠与个人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认定标准如下: 1

热门文章
推荐律师
  • 优秀刑辩律师

    钟其胜 律师

    刑事上诉,刑事自诉,

    13503053170

  • 优秀刑辩律师

    杨树英 律师

    金融犯罪,刑事上诉,附带民事

    15632514568

  • 优秀刑辩律师

    张淑锋 律师

    经济犯罪,知识产权犯罪,附带民事

    15810764225

更多最新咨询
Copyright 2020 无罪辩护 京ICP备1605249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