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快速咨询
全国专业无罪辩护刑事律师服务平台
您当前位置:首页 > 学知识 > 经济常识 > 经济法规

经济法规

经济法规,经济法规的意义,学习经济法规流程,熟悉经济法规时效相关规定,到无罪辩护网经济法规专栏。

劳动争议
劳动纠纷
司法鉴定
消费权益
知识产权
经济法规
财产分割
遗产继承

经济法规 相关知识

  • 2021-11-29 122 人看过[经济法规] 重点软件企业有什么税收优惠?

    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生产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 2021-11-29 117 人看过[经济法规] 重整计划的批准和认可程序是什么?

    答:对重整计划的批准和认可,是首先应通过债权人会议的表决,一般分为四个组来表决(按债权分类)。各个组均通过表决时,重整计划即获通过。然后由人民法院审查批准,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予以公告。

  • 2021-11-29 125 人看过[经济法规] 采购合同风险防范措施有哪些?

    (一)依约、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全面履行合同义务,避免构成违约,承担违约责任。合同义务不仅包括付款等主要合同义务,还包括通知、协助、保密等附随义务。   当出现无法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时,应当及时与对方进行沟通、协商。对方同意变通履行的,及时与对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二)密切关注对方的合同履行情况   关注对方是否按照

  • 2021-11-29 126 人看过[经济法规] 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公告和通知中应当规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日期。

  • 2021-11-29 125 人看过[经济法规] 追讨债款实施工人从何下手

    实际施工人如何行使诉权保护自身权益,实施的工人能够怎样通过正当的程序,获得相应的债款回收呢?   1、实际施工人应首先向合同相对方(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主张权利。   《司法解释》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 “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如前所述,实际施工人主要是指转包、违法分包合同中的承包人。实际施工人往往与转包人、违法分包人签订合

  • 2021-11-29 119 人看过[经济法规] 追索权行使的要件

    (1)追索权行使的实质要件。 追索权行使的实质要件也称追索权行使的法定事由。追索权的行使分为到期追索和期前追索,其法定事由亦分为到期追索的法定事由和期前追索的法定事由。到期追索的法定事由是票据到期被拒绝付款。只有持票人在到期日或其宽限期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遭到拒绝时,才能行使追索权。期前追索的法定事由包括下列情形: 1)汇票被拒绝承兑的;2)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

  • 2021-11-29 132 人看过[经济法规] 追索权行使的程序

    追索权行使的程序 (1)保全追索权。(前面已讲过,此处不再重复。) (2)通知拒绝事由 通知拒绝事由,是持票人的义务,其目的是使票据的全部债务人知悉被拒绝的事实,以便作好准备,或者准备届时自动偿还,或者及早筹备资金。 通知拒绝事由的期限。根据我国《票据法》规定,持票人应当自收到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的有关证明之日起三日内,将被拒绝事由书面通知其前手,其前手应当自收到

  • 2021-11-29 124 人看过[经济法规] 追索权的分类

    1.以持票人行使追索权的时间为标准,可将追索权分为期前追索和到期追索,前者指汇票不获承兑时,或付款人死亡、破产时,不必等到到期日持票人即可行使的追索权;后者是指当汇票不获付款时持票人可以行使的追索权。 2.以行使追索权人为标准,可分为最初追索和再追索。最初追索是指,行使付款请求权或遭拒绝承兑或有其他法定原因的持票人行使的追索权。再追索是指,偿还了最初追索金额之后的票据

  • 2021-11-29 124 人看过[经济法规] 连带责任中没有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如何计算?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时,主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也就是说连带责任的保证人是没有先诉抗辩权的。   那么,如果连带责任保证没有约定保证期间,债权人可以在多长的期间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呢?   对此,担保法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本约定保证期限的,债权人

  • 2021-11-29 97 人看过[经济法规] 连带债务与按份债务的区别在哪里?

    连带债务与按份债务的区别主要有成立要件和对外效力上的区别。连带债务与按份债务成立要件的区别主要表现在连带债务人之间具有连带关系,因此连带债务人应当履行的债务份额是不确定的。而按份债务人的债务份额在债权成立时就已确定。   连带债务与按份债务对外效力上的区别表现在连带债务人对全部债务负无限连带责任;而按份债务人仅就自己所负担的债务份额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对其他债务人

热门文章
推荐律师
  • 优秀刑辩律师

    杨树英 律师

    金融犯罪,刑事上诉,附带民事

    15632514568

  • 优秀刑辩律师

    黄书海 律师

    经济犯罪,金融犯罪,附带民事

    17710921395

  • 优秀刑辩律师

    张淑锋 律师

    经济犯罪,知识产权犯罪,附带民事

    15810764225

更多最新咨询
Copyright 2020 无罪辩护 京ICP备1605249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