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侮辱罪与诽谤罪有什么区别

发布时间:2023-12-13 06:25:39 浏览:114

侮辱罪与诽谤罪有什么区别

构成诽谤罪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诽谤罪。构成诽谤罪有以下条件:

1、诽谤他人所散布的必须是捏造的虚假的事实,并对他人人格和名誉造成损害的。如果散布的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损害了他人人格和名誉,情节严重的,属于是侵害名誉权的行为,不构成诽谤罪;

2、诽谤罪的对象必须是个人,法人、团体、组织不能成为诽谤罪的对象;

3、诽谤罪的行为人在散布虚假信息时必须是直接故意,此外在善意的检举、揭发、批评中存在不实成分的,不构成诽谤罪。

根据法条的规定,构成诽谤罪满足上述条件以外,必须是情节严重,造成被害人严重后果的。所谓情节严重,是影响到被害人或其亲近亲属的日常生活、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或者引发群体事件等情况。

诽谤罪属于“不告不理”的刑事自诉案件,即被告人自诉告发,法院才受理,但是因为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自诉的,被害人近亲属可以告知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因该诽谤行为造成“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例如因诽谤造成被害人死亡、引起当地群众公愤、影响社会稳定或者国际关系等情况的,受害人即使不提起自诉,检察机关也应提起公诉。

诽谤罪和侮辱罪的主要区别在于犯罪的客观方面:

1、侮辱罪中对被害人造成侮辱的方法可以用暴力方法;而诽谤不可能用暴力的方法。

2、侮辱表现为公然对被害人嘲弄、辱骂或暴力等令人难堪,损害他人的人格尊严;诽谤则必须是存在捏造有损他人名誉的事实并加以散布的行为。

3、侮辱罪必须是公然对被害人进行侮辱,即在众人的面前进行;诽谤则可以是私下的,但是让第三人或公众知道,并以这个方式散布捏造的事实,就可以构成诽谤。

七、侮辱罪与诽谤罪有什么区别

1. 侮辱罪不捏造事实,后者捏造事实;

2. 侮辱罪有暴力可能,后者不使用暴力;

3. 侮辱罪一般当面进行,诽谤罪往往在公众场合进行或向第三者散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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