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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随意透露个人资料给他人

发布时间:2021-11-29 22:25:36 浏览:107

   近日,一邮递工作人员将投递的信用卡窃取后,再谎称自己是银行工作人员,从信用卡申请的事主那里获取个人信息。之后,该邮递工作人员拿着窃取的信用卡到超市消费或取款。日前,该邮递工作人员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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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方表示,10月初,他们接到某事主报案称自己没有收到信用卡之前,就已经被银行短信通知信用卡上消费5000多元。接到报案后警方开始进行调查,发现信用卡是通过邮递渠道邮寄给事主的。
  警方通过对该信用卡所消费的场所进行侦查,了解到曾有一名20多岁男性青年到该超市拿信用卡进行消费,第一次就购买了许多香烟。之后,该男子第二次到该超市又拿着另外一张他人的信用卡消费时,被警觉的超市营业员发现,这次该男子未能用他所持有的另一张信用卡成功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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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方对该男子进行了审讯。该男子交待说,他在为市民投递信用卡时,将信用卡窃取。之后,他谎称自己是银行工作人员,打电话给事主,骗取到事主相关资料,通过上网或电话激活信用卡。该男子先后窃取了5张投递的信用卡,并利用这些信用卡消费、取款共计人民币1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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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方提醒市民:
      不要随意将个人资料向他人透露,如发现上述可疑情况,应立即向警方报案,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珠公宣)
(admin)

分类: 法律常识 防骗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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