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快速咨询
全国专业无罪辩护刑事律师服务平台
您当前位置:首页 > 学知识 > 刑法常识 > 罪刑各论

罪刑各论 相关知识

  • 2023-01-04 311 人看过[罪刑各论] 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与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实务认定辨析

    一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概念1.立法起源根据CNNIC统计数据显示,1996年1月,中国公用计算机互联网(CHINANET)全国骨干网建成并正式开通,全国范围的公用计算机互联网络开始提供服务,中国互联网络自此得以起步。在随后的1997年《刑法》中,为适应这一时代变革,也相应的增加制定了计算机犯罪类罪名。彼时由于私人计算机还没有在全民的范

  • 2023-01-04 402 人看过[罪刑各论] 后补招标程序中串通投标是否构成犯罪

    某地领导为使市政项目尽快竣工,要求施工方立即进场施工,待到施工方完成一定工程量时,再行招投标程序,招标方也暗示施工方,必须确保中标,否则云云等,施工方心领神会招呼同行陪标,完美中标。随即,项目所在地公安部门对该招标过程中的串通投标行为进行立案侦查,抓捕施工方责任人员。施工方甚为不解,未经过招投标先行施工是应甲方要求,完成招投标程序也是弥补甲方实施政府项目程序的不足,怎

  • 2020-11-13 423 人看过[罪刑各论] 刑罚分则的体系_刑法分则体系的概念及特点

    刑罚分则的体系_刑法分则体系的概念及特点 一、刑法分则体系的概念 现实生活中发生的犯罪是多种多样的,立法者把这些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规定为犯罪,同时对各种不同的犯罪应当判处的刑罚作出规定。刑法中对于各种具体犯罪所作的规定,即属于刑法分则的内容。 刑法分则的体系是指刑法分则对不同的犯罪进行科学的分类,并且按照一定的次序排列而形成的体系。 在一

  • 2020-11-13 535 人看过[罪刑各论] 刑法分则体系_刑法分则的条文结构罪状_罪状四种形式

    刑法分则体系_刑法分则的条文结构罪状_罪状四种形式 刑法分则中规定了数百种犯罪,每种犯罪都有各自不同的犯罪构成要件。但是,如果我们把每种犯罪的具体内容暂且搁置一边,可以看出每一个分则条文其实只有两个内容,一个是罪状即对犯罪状况的描述,另一个是法定刑即对应当判处刑罚的规定。罪状和法定刑就是刑法分则条文的基本结构。 一、罪状 罪状是指刑法分则条文对于某种犯罪具

  • 2020-11-13 469 人看过[罪刑各论] 法条竞合的概念及适用条件

    刑法分则的法条竞合_法条竞合的概念及适用原则 一、法条竞合的概念 法条竞合是指一个行为符合数个法律条文所规定的犯罪构成,而由于数个法律条文之间存在着一种内在的包容关系,只能适用其中一个法律条文,其他法律条文不能再适用的情况。 现实生活中的犯罪是多种多样的,并不像在理论上阐释或者法律条文中规定的那样此罪即此罪,彼罪即彼罪。在司法实践中,有的犯罪行为既是独

  • 2020-11-13 422 人看过[罪刑各论] 刑法分则_刑法分则的结构罪名_类罪名与具体罪名

    刑法分则_刑法分则的结构罪名_类罪名与具体罪名 罪名是指犯罪的名称。罪名是以罪状为基础的,罪名包含在罪状之中。在简单罪状的情形之下,罪状就是罪名。根据罪名的不同情况,可以划分为以下几种不同的类型: 类罪名与具体罪名 类罪名是指某一类犯罪的名称,也就是我国刑法分则所规定的各种犯罪的每一章的名称,如危害国家安全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渎职罪,

  • 2020-11-13 509 人看过[罪刑各论] 法定刑_法定刑的概念_法定刑的种类

    法定刑_法定刑的概念_法定刑的种类 法定刑是指包含有罪刑关系的条文所规定的适用于具体犯罪的刑罚种类和刑罚幅度。简言之,法定刑就是法律明文规定的刑种和刑度。在刑法总则中,明确规定了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五种主刑和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四种附加刑,并且分别规定了上述九种刑罚方法的适用对象。在刑法分则条文中,针对每一种犯罪的不同情况,从九

  • 2020-11-13 429 人看过[罪刑各论] 刑法分则_刑法分则的法条竞合

    刑法分则_刑法分则的法条竞合 法条竞合的概念 法条竞合是指一个行为符合数个法律条文所规定的犯罪构成,而由于数个法律条文之间存在着一种内在的包容关系,只能适用其中一个法律条文,其他法律条文不能再适用的情况。 现实生活中的犯罪是多种多样的,并不像在理论上阐释或者法律条文中规定的那样此罪即此罪,彼罪即彼罪。在司法实践中,有的犯罪行为既是独立的,同时又被

  • 2020-11-13 482 人看过[罪刑各论] 刑法分则的法条竞合_法条竞合的适用原则

    刑法分则的法条竞合_法条竞合的适用原则 既然法条竞合是一个行为同时符合数个法律条文的犯罪构成,那么在处理这类案件时究竟应当适用哪一个法律条文,这就是必须要解决的一个问题。在法条竞合的情况下适用法律条文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 这是指一个行为同时触犯了两个不同法律的规定,既符合特别法规定的犯罪构成,又符合普通法规定的犯罪构成,

热门文章
推荐律师
  • 优秀刑辩律师

    杨树英 律师

    金融犯罪,刑事上诉,附带民事

    15632514568

  • 优秀刑辩律师

    黄书海 律师

    经济犯罪,金融犯罪,附带民事

    17710921395

  • 优秀刑辩律师

    张淑锋 律师

    经济犯罪,知识产权犯罪,附带民事

    15810764225

更多最新咨询
Copyright 2020 无罪辩护 京ICP备1605249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