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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13 676 人看过[ 刑事诉讼法解释] 刑事诉讼法全文解释第四十八条_证据须经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全文解释第四十八条_证据须经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的规定 第四十八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
2020-11-13 439 人看过[ 刑事诉讼法解释] 刑事诉讼法全文解释第四十九条_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承担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全文解释第四十九条_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承担的规定 第四十九条 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 【本条主旨】 本条是对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承担的规定。 【本条释义】 2012年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刑事诉讼法的决定,增加了关于举证责任承担的规定。
2020-11-13 471 人看过[ 刑事诉讼法解释] 刑事诉讼法全文解释第五十条_依法收集证据和全面收集证据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全文解释第五十条_依法收集证据和全面收集证据的规定 第五十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可以吸收
2020-11-13 356 人看过[ 刑事诉讼法解释] 刑事诉讼法全文解释第五十一条_提请批准逮捕书必须忠实于事实真象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全文解释第五十一条_提请批准逮捕书必须忠实于事实真象的规定 第五十一条 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人民检察院起诉书、人民法院判决书,必须忠实于事实真象。故意隐瞒事实真象的,应当追究责任。 【本条主旨】 本条是关于提请批准逮捕书、起诉书、判决书必须忠实于事实真象的规定。 【本条释义】 本条是对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提出的严格要求。
2020-11-13 952 人看过[ 刑事诉讼法解释] 刑事诉讼法全文解释第五十二条_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等收集、调取证据的有关规定
刑事诉讼法全文解释第五十二条_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等收集、调取证据的有关规定 第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证据。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凡是伪造证据
2020-11-13 710 人看过[ 刑事诉讼法解释] 刑事诉讼法全文解释第五十三条_重证据、不轻信口供和刑事案件证明标准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全文解释第五十三条_重证据、不轻信口供和刑事案件证明标准的规定 第五十三条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
2020-11-13 450 人看过[ 刑事诉讼法解释] 刑事诉讼法全文解释第五十四条_办案机关排除非法证据义务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全文解释第五十四条_办案机关排除非法证据义务的规定 第五十四条 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时发现有应当排除的
2020-11-13 481 人看过[ 刑事诉讼法解释] 刑事诉讼法全文解释第五十五条_非法收集证据的行为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全文解释第五十五条_非法收集证据的行为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的规定 第五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接到报案、控告、举报或者发现侦查人员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的,应当进行调查核实。对于确有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应当提出纠正意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条主旨】 本条是关于人民检察院对侦查人员非法收集证据的行为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的规定。 【本条释
2020-11-13 575 人看过[ 刑事诉讼法解释] 刑事诉讼法全文解释第五十六条_对证据收集进行法庭调查的启动程序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全文解释第五十六条_对证据收集进行法庭调查的启动程序的规定 第五十六条 法庭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应当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法庭调查。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对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依法予以排除。申请排除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的,应当提供相关线索或者材料。 【本条主旨】 本条
2020-11-13 477 人看过[ 刑事诉讼法解释] 刑事诉讼法全文解释第五十七条_证据收集侦查人员出庭说明情况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全文解释第五十七条_证据收集侦查人员出庭说明情况的规定 第五十七条 在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法庭调查的过程中,人民检察院应当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加以证明。现有证据材料不能证明证据收集的合法性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提请人民法院通知有关侦查人员或者其他人员出庭说明情况;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有关侦查人员或者其他人员出庭说明情况。有关侦查人员或者其他人员也可以要求出庭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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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新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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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6 10:26:24
姚格丽提问
07-22 06:50:30
李国涛提问
09-21 14:16:11
提问
06-15 16:56:30
王律师,我现在因销售伪劣产品在取保候审阶段,我想咨询你一些问题,我加您微信了,您能通过一下吗,还有请您作为辩护人费用是怎么收取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