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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13 369 人看过[刑事法规]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强制隔离戒毒所工作人员能否成为虐待被监管人罪主体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强制隔离戒毒所工作人员能否成为虐待被监管人罪主体问题的批复》 (2015年1月29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 你院冀检呈字〔2014〕46号《关于强制隔离戒毒所工作人员能否成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八条虐待被监管人罪主体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2020-11-13 237 人看过[刑事法规]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强迫借贷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强迫借贷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 (2014年4月11日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 你院《关于强迫借贷案件法律适用的请示》(粤检发研字〔2014〕9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以暴力、胁迫手段强迫他人借贷,属于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第二项规定的“强迫他人提供或者
2020-11-13 269 人看过[刑事法规]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对林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之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致使森林遭受严重破坏的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对林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之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致使森林遭受严重破坏的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 高检发释字〔2007〕1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对林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之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致使森林遭受严重破坏的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已于2007年5月14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届检察委员会第七十七次会议
2020-11-13 290 人看过[刑事法规]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挪用失业保险基金和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的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挪用失业保险基金和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的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 【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日期】2003.01.28【实施日期】2003.01.30【效力状况】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司法解释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你院辽检发研字(2002)9号《关于挪用职工失业保险金和下岗职工生活保障金是否属于挪用特定款物的请示》收悉。
2020-11-13 285 人看过[刑事法规]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单位有关人员组织实施盗窃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单位有关人员组织实施盗窃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 高检发释字[2002]5号 (2002年7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届检察委员会第112次会议通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 近来,一些省人民检察院就单位有关人员为谋取单位利益组织实施盗窃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向我院请示
2020-11-13 243 人看过[刑事法规]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涉嫌犯罪单位被撤销、注销、吊销营业执照或者宣告破产的应如何进行追诉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涉嫌犯罪单位被撤销、注销、吊销营业执照或者宣告破产的应如何进行追诉问题的批复》 高检发释字〔2002〕4号 (2002年7月4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届检察委员会第111次会议通过,自2002年7月15日起施行)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 你院《关于对已注销的单位原犯罪行为是否应当追诉的请示》(川检发研〔2001〕25号)收悉。经
2020-11-13 278 人看过[刑事法规]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企业事业单位的公安机构在机构改革过程中其工作人员能否构成渎职侵权犯罪主体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企业事业单位的公安机构在机构改革过程中其工作人员能否构成渎职侵权犯罪主体问题的批复》 【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检察院【发文字号】高检发释字〔2002〕3号【发布日期】2002.4.29【实施日期】2002.5.16【效力状况】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司法解释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 你院陕检发研[2001]159号《关于对企业事业单位的公安
2020-11-13 348 人看过[刑事法规]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属工人编制的乡(镇)工商所所长能否依照刑法第397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属工人编制的乡(镇)工商所所长能否依照刑法第397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问题的批复》 【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检察院【发文字号】高检发研字[2000]23号【发布日期】2000.10.31 【实施日期】2000.10.31【效力状况】现行生效 【效力级别】司法解释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 你院赣检研发〔2000〕3号《关于乡(镇)工商所所长(
2020-11-13 345 人看过[刑事法规]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合同制民警能否成为玩忽职守罪主体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合同制民警能否成为玩忽职守罪主体问题的批复》 【颁布机构】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文字号】 高检发研字(2000)20号【颁布时间】 2000.10.09【实施时间】 2000.10.09【效力属性】 现行有效【效力级别】 司法解释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你院辽检发诉字〔1999〕76号《关于犯罪嫌疑人李海玩忽职守一案的请示》收悉。经研究,
2020-11-13 397 人看过[刑事法规]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挪用尚未注册成立公司资金的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挪用尚未注册成立公司资金的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 (2000年10月9日高检发研字[2000]19号)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 你院苏检发研字[1999]第8号《关于挪用尚未注册成立的公司资金能否构成挪用资金罪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筹建公司的工作人员在公司登记注册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准备设立的公司在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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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新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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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
08-16 10:26:24
姚格丽提问
07-22 06:50:30
李国涛提问
09-21 14:16:11
提问
06-15 16:56:30
王律师,我现在因销售伪劣产品在取保候审阶段,我想咨询你一些问题,我加您微信了,您能通过一下吗,还有请您作为辩护人费用是怎么收取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