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刑法司法解释 相关知识
2020-11-13 254 人看过[刑法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不再追诉去台人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当地人民政权建立前的犯罪行为的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不再追诉去台人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当地人民政权建立前的犯罪行为的公告 ([89]高检会[研]字第12号1989年9月7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1988年3月14日《关于不再追诉去台人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的犯罪行为的公告》发布以后,引起各方面的积极反响。为了进一步发展祖国大陆与台湾地区的经济、文化交流
2020-11-13 191 人看过[刑法司法解释] 国家统计局关于对国有公司企业认定意见的函
国家统计局关于对国有公司企业认定意见的函 国统函[2003]44号 公安部: 你部《关于征求对国有公司企业认定问题意见的函》(公经[2003]368号)收悉。经研究,现提出如下意见: 我们认为,国有企业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的国有企业是指具有国家资本金的企业,可分为三个层次: 一、纯国有企业。包括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联营企业三种形
2020-11-13 454 人看过[刑法司法解释] 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完善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监管体制机制的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完善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监管体制机制的意见 国办函〔2017〕84号 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以下统称“三反”)监管体制机制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现代金融监管体系的重要内容,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维护经济社会安全稳定的重要保障,是参与全球治理、扩大金融业双向开放的重
2020-11-13 210 人看过[刑法司法解释] 国家林业局 公安部 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及立案标准
国家林业局 公安部 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及立案标准 (2001年5月9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现将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及立案标准规定如下: 一、森林公安机关管辖在其辖区内发生的刑法规定的下列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 (一
2020-11-13 182 人看过[刑法司法解释] 关于将卡芬太尼等四种芬太尼类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的公告
关于将卡芬太尼等四种芬太尼类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列管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安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决定将卡芬太尼、呋喃芬太尼、丙烯酰芬太尼、戊酰芬太
2020-11-13 214 人看过[刑法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不再追诉去台人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的犯罪行为的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不再追诉去台人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的犯罪行为的公告 台湾同胞来祖国大陆探亲、旅游的日益增多。这对于促进海峡两岸的“三通”和实现祖国和平统一大业将起到积极的作用。为此,对去台人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在大陆犯有罪行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六条关于对犯罪追诉时效的规定的精神,决定对其当时所犯罪行不再追诉。
2020-11-13 462 人看过[刑法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文物局、公安部、海关总署关于印发《涉案文物鉴定评估管理办法》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文物局、公安部、海关总署关于印发《涉案文物鉴定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 文物博发〔2018〕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文物局(文化厅)、公安厅(局),解放军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文物局、公安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2020-11-13 174 人看过[刑法司法解释] 人民检察院公诉人出庭举证质证工作指引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人民检察院公诉人出庭举证质证工作指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解放军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 《人民检察院公诉人出庭举证质证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已经2018年5月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现印发你们,供参考。现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充分认识加强举证质证工作的重要
2020-11-13 175 人看过[刑法司法解释] 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2018年1月16日 文号:法发〔2018〕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司法厅(局),解放军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
2020-11-13 453 人看过[刑法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1999年10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79次会议、1999年10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第九届第47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1999年10月9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1999年10月30日 为依法惩处组织和利用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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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新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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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
08-16 10:26:24
姚格丽提问
07-22 06:50:30
李国涛提问
09-21 14:16:11
提问
06-15 16:56:30
王律师,我现在因销售伪劣产品在取保候审阶段,我想咨询你一些问题,我加您微信了,您能通过一下吗,还有请您作为辩护人费用是怎么收取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