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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常识 相关知识

  • 2020-11-13 1059 人看过[刑法常识] 刑法条文释义_第一百五十三条【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定义、量刑】

    刑法条文释义_第一百五十三条【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定义、量刑】   第一百五十三条 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_   (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依照本法第一百

  • 2020-11-13 556 人看过[刑法常识] 刑法条文释义_第一百五十四条【走私保税货物和特定减免税货物罪定义、量刑】

    刑法条文释义_第一百五十四条【走私保税货物和特定减免税货物罪定义、量刑】   第一百五十四条 下列走私行为,根据本节规定构成犯罪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_   (一)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补缴应缴税额,擅自将批准进口的来料加工、来件装配、补偿贸易的原材料、零件、制成品、设备等保税货物,在境内销售牟利的;   (二)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补缴应缴税额,擅自

  • 2020-11-13 587 人看过[刑法常识] 刑法条文释义_第一百五十五条【走私固体废物罪定义、量刑】

    刑法条文释义_第一百五十五条【走私固体废物罪定义、量刑】   第一百五十五条 下列行为,以走私罪论处,依照本节的有关规定处罚_   (一)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国家禁止进口物品的,或者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其他货物、物品、数额较大的;   (二)在内海、领海、界河、界湖运输、收购、贩卖国家禁止进出口物品的,或者运输、收购、贩卖国家限制进出口货物、物品,数额

  • 2020-11-13 571 人看过[刑法常识] 刑法条文释义_第一百五十六条【以走私罪共犯论处】

    刑法条文释义_第一百五十六条【以走私罪共犯论处】   第一百五十六条 与走私罪犯通谋,为其提供贷款、资金、帐号、发票、证明,或者为其提供运输、保管、邮寄或者其他方便的,以走私罪的共犯论处。   【解释】本条是关于以走私罪共犯论处的规定。   本条规定了以走私罪的共犯论处的几种情形。本条规定的以走私罪论处的行为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_1、行为人在主观上有犯罪故意,“

  • 2020-11-13 527 人看过[刑法常识] 刑法条文释义_第一百五十七条【武装掩护走私和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犯罪定义、量刑】

    刑法条文释义_第一百五十七条【武装掩护走私和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犯罪定义、量刑】   第一百五十七条 武装掩护走私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款、第四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以走私罪和本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的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罪,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解释】本条是对武装掩护走私和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犯

  • 2020-11-13 529 人看过[刑法常识] 刑法条文释义_第一百五十八条【虚报注册资本罪定义、量刑】

    刑法条文释义_第一百五十八条【虚报注册资本罪定义、量刑】   第一百五十八条 申请公司登记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

  • 2020-11-13 1169 人看过[刑法常识] 刑法条文释义_第一百五十九条【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定义、量刑】

    刑法条文释义_第一百五十九条【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定义、量刑】   第一百五十九条 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

  • 2020-11-13 587 人看过[刑法常识] 刑法条文释义_第一百六十条【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定义、量刑】

    刑法条文释义_第一百六十条【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定义、量刑】   第一百六十条 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

  • 2020-11-13 1146 人看过[刑法常识] 刑法条文释义_第一百六十一条【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定义、量刑】

    刑法条文释义_第一百六十一条【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定义、量刑】   第一百六十一条 公司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解释】本条是关于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罪及其刑事处罚的规

  • 2020-11-13 665 人看过[刑法常识] 刑法条文释义_第一百六十二条【妨害清算罪定义、量刑】

    刑法条文释义_第一百六十二条【妨害清算罪定义、量刑】   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司、企业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伪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企业财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解释】本条是关于妨害清算罪及其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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