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快速咨询
全国专业无罪辩护刑事律师服务平台
您当前位置:首页 > 学知识 > 刑诉程序 > 强制措施

强制措施 相关知识

  • 2020-11-13 325 人看过[ 强制措施] 刑事律师咨询_申请取保候审的程序

    刑事律师咨询_申请取保候审的程序 刑事律师咨询申请取保候审的程序, 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作出决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执行。国家安全机关决定取保候审的,以及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国家安全机关移送的犯罪案件时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国家安全机关执行

  • 2020-11-13 328 人看过[ 强制措施] 刑事律师咨询_超期羁押的规定

    刑事律师咨询_超期羁押的规定 刑事律师咨询超期羁押的规定,近年,我国司法实践中超期羁押问题非常严重。羁押几年的案件非常常见,羁押十几年、甚至二十几年的也屡屡见诸报端。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统计,全国仅2001年就有38件45人被超期羁押达5年以上,其中超期羁押8年以上的有18件23人。 超期羁押严重侵犯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利,严重损害了我国刑事诉

  • 2020-11-13 322 人看过[ 强制措施] 刑事律师咨询_逮捕的变更、撤销或解除

    刑事律师咨询_逮捕的变更、撤销或解除 (一)可以变更或解除逮捕的情形 刑事律师咨询逮捕的变更、撤销或解除,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于已经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司法机关可以将逮捕予以变更或解除: 1.患有严重疾病的。 2.正在怀孕或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办结的。

  • 2020-11-13 305 人看过[ 强制措施] 刑事律师咨询_逮捕的执行程序

    刑事律师咨询_逮捕的执行程序 刑事律师咨询逮捕的执行程序,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律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在接到执行逮捕的通知后,必须立即执行,并将执行的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 公安机关执行逮捕的程序是: 1.对于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人民法院决定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逮捕证,立即执行。

  • 2020-11-13 347 人看过[ 强制措施] 刑事律师咨询_犯罪逮捕的机关,批准和决定程序

    刑事律师咨询_犯罪逮捕的机关,批准和决定程序 (一)逮捕的适用机关 刑事律师咨询犯罪逮捕的机关,批准和决定程序,我国宪法第37条规定: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刑事诉讼法第59条规定: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据此,逮捕犯罪嫌疑人、被

  • 2020-11-13 315 人看过[ 强制措施] 刑事律师咨询_批准逮捕的条件和程序

    刑事律师咨询_批准逮捕的条件和程序 刑事律师咨询批准逮捕的条件和程序,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逮捕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中最严厉的一种,它不仅剥夺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而且逮捕后除发现不应当追究刑

  • 2020-11-13 558 人看过[ 强制措施] 刑事律师咨询_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区别

    刑事律师咨询_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区别 刑事律师咨询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区别,我国法律规定了三种拘留: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刑事拘留,行政法规定的行政拘留以及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司法拘留。应当注意将三者加以区别。 一、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 1、性质不同。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中的保障性措施,是一种诉讼行为,其目的是

  • 2020-11-13 331 人看过[ 强制措施] 刑事律师咨询_刑事拘留的程序和期限

    刑事律师咨询_刑事拘留的程序和期限 一、拘留的程序 刑事律师咨询刑事拘留的程序和期限,公安机关依法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承办单位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拘留证》,然后由提请批准拘留的单位负责执行。 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的案件,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决定拘留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将

  • 2020-11-13 344 人看过[ 强制措施] 刑事律师咨询_刑事犯罪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

    刑事律师咨询_刑事犯罪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 刑事律师咨询刑事犯罪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下列义务: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正当理由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有正当理由须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应当经执行机关批准。如果取保候审是由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

  • 2020-11-13 327 人看过[ 强制措施] 刑事律师咨询_取保候审的方式

    刑事律师咨询_取保候审的方式 刑事律师咨询取保候审的方式,刑事诉讼法第53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据此,取保候审有保证人保证和保证金保证两种方式。对同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的,不能同时适用保证人保证和保证金保证。 1.保证人保证。 保证人保证又称人保,是指公安机关、人

热门文章
推荐律师
  • 优秀刑辩律师

    杨树英 律师

    金融犯罪,刑事上诉,附带民事

    15632514568

  • 优秀刑辩律师

    黄书海 律师

    经济犯罪,金融犯罪,附带民事

    17710921395

  • 优秀刑辩律师

    张淑锋 律师

    经济犯罪,知识产权犯罪,附带民事

    15810764225

更多最新咨询
Copyright 2020 无罪辩护 京ICP备1605249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