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
“三项机制”有效惩防虚假诉讼 □依职权调查核实机制 □案外人参与诉讼机制 □共同打击和防范制 近年来,黑龙江省富锦市检 察院紧紧围绕检察监督主业,强化 生效裁判监督,不断加大打击虚假 诉讼行为力度,保护当事人和其他 公民合法权益,努力营造诚信的诉讼环境,维护司法公正。2017年 5 月,查处了首批虚假诉讼案件,并以该批案件的办理为契机,确立了 依职权调查核实机
2020-11-13 01:26:20 442人查看
最高人民法院刑四庭负责人就虚假诉讼刑事案件司法解释答记者问 为依法惩治虚假诉讼犯罪活动,2018年1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32次会议、2018年6月1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分别通过了《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最
2020-11-13 01:26:07 374人查看
虚假诉讼罪构成要件,虚假诉讼罪主观恶意的认定 刑法修正案(九)增设了虚假诉讼罪,即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其第一款规定:“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即可构成虚假诉讼罪。“两高”于2018年9月26日联合颁布的《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虚假诉讼作了12条解释性规定,其中第一条属于基础性规定。根据这
2020-11-13 01:20:47 350人查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防范和制裁虚假诉讼的指导意见》 法发〔2016〕13号 当前,民事商事审判领域存在的虚假诉讼现象,不仅严重侵害案外人合法权益,破坏社会诚信,也扰乱了正常的诉讼秩序,损害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人民群众对此反映强烈。各级人民法院对此要高度重视,努力探索通过多种有效措施防范和制裁虚假诉讼行为。 1、虚假诉讼一般包含以下要素: (1)以规
2020-11-13 01:03:22 320人查看
公安部关于伪造证据骗取法院民事裁判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如何适用法律的批复(已新设“虚假诉讼罪”)
公安部关于伪造证据骗取法院民事裁判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如何适用法律的批复公经[2007]526号 海南省公安厅经侦总队: 你总队《关于伪造证据骗取法院民事裁判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如何适用法律的请示》(琼公京[2007]55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该问题在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2002年10月24日发布的《关于通过伪造证
2020-11-13 01:01:39 288人查看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8年1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32次会议、2018年6月1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 法释〔2018〕17号 为依法惩治虚假诉讼犯罪活动,维护司法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2020-11-13 00:57:27 245人查看
《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重点难点解读
《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重点难点解读 作者:缐杰、吴峤滨(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 2018年9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公布《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解释》的内容涉及刑法、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等多个部门法,涉及的相
2020-11-13 00:57:25 254人查看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8年1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32次会议、2018年6月1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 法释〔2018〕17号 为依法惩治虚假诉讼犯罪活动,维护司法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2020-11-13 00:57:24 226人查看
维护司法公信力 依法惩治虚假诉讼 — 最高人民法院刑四庭负责人就虚假诉讼刑事案件司法解释答记者问 为依法惩治虚假诉讼犯罪活动,2018年1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32次会议、2018年6月1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分别通过了《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自
2020-11-13 00:57:24 607人查看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浙江省公安厅印发《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有关问题的解答》的通知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浙江省公安厅印发《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有关问题的解答》的通知 浙高法[2020]3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分局): 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日前对办理虚假诉讼相关刑事案件有关问题进行了讨论,形成了《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解答》,现予印发,请在工作中参考。在执行过
2020-11-13 00:55:02 658人查看
提问
08-16 10:26:24
姚格丽提问
07-22 06:50:30
李国涛提问
09-21 14:16:11
提问
06-15 16:56:30
王律师,我现在因销售伪劣产品在取保候审阶段,我想咨询你一些问题,我加您微信了,您能通过一下吗,还有请您作为辩护人费用是怎么收取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