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共同犯罪分为一般共犯和特殊共犯即犯罪集团两种。一般共犯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而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在此之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加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
2021-11-29 22:20:30 26人查看
1.任意共犯与必要共犯 前者是指刑法分则规定的本可以由一人实施的犯罪行为;后者是指刑法分则规定的只能以二人以上的共同行为作为犯罪构成要件的犯罪,即该种犯罪的主体必须是两人以上,主要是包括聚众性犯罪(如《刑法》第290条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刑法》第317条聚众劫狱罪等)、集团性犯罪(如《刑法》第294条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刑法》第317条组织越狱
2021-11-29 22:20:30 37人查看
共同犯罪的形式是共同犯罪的形成、结构和共同犯罪人结合形式的总称。共同犯罪的形成形式,是指共同犯罪是如何形成的。共同犯罪的结构形式,是指共同犯罪内部是否有分工,共同犯罪人的结合形式,是指共同犯罪有无组织形式。 我国刑法理论中通常按照四个不同标准,将共同犯罪的形式分为以下四类八种: 任意共同犯罪和必要共同犯罪 这是根据共同犯罪是否能够依据法律
2021-11-29 22:20:30 36人查看
各国立法对共同犯罪人的分类可谓五花八门,但从采用的分类标准上看,却不外乎两种: 1.分工分类法:即按照共犯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分工或行为的形式进行分类。分为:(1)正犯 (2)教唆犯(3)帮助犯(4)组织犯 2.作用分类法:即按照共犯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大小进行分类。分为:(1)主犯(2)从犯(3)胁从犯 这两种分类方式应当说各有利弊。分工分类法能够
2021-11-29 22:20:30 32人查看
各共同犯罪人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即要求各共同犯罪人通过意思联络,认识到他们的共同犯罪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决意参加共同犯罪,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状态。注意该共同犯意只要求在刑法规定的范围内相同,并不要求犯罪故意的具体形式和内容必须完全相同,如一方是直接故意,另一方是间接故意,只要双方有共同的犯罪行为也可成立共犯。二人以上通过共同的犯罪故意,使各人的行为
2021-11-29 22:20:30 40人查看
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首先,有共同犯罪的认识因素:(1)各个共同犯罪人不仅认识到自己在实施某种犯罪,而且还认识到有其他共同犯罪人与自己一道在共同实施该种犯罪;(2)各个共同犯罪人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和他人的共同犯罪行为结合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认识到他们的共同犯罪行为与共同犯罪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其次,有共同犯罪的意志因素:(1)各共同犯罪人是经过自己的自由选择,决
2021-11-29 22:20:30 38人查看
同犯罪成立的主体条件是两人以上。这里要注意准确对“人”的理解,这里的“人”是指符合刑法规定的作为犯罪主体条件的人,不仅包括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也包括法人、单位等法律拟制的人。具体而言,即包括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所构成的共同犯罪,也包括两个以上的单位所构成的共同犯罪,还包括单位与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所构成的共同犯罪(后两种情况可称之为单位共同犯罪,对其
2021-11-29 22:20:30 33人查看
被告人万某某(聋哑人)因被害人赵某脱离其组织的聋哑人盗窃团伙并在外说其坏话,遂产生雇人报复赵某之念。2004年8月1日,万某某通过河北省石家庄市的于某某母子雇请甲乙(均在逃)二名凶手来到南昌。8月6日,万某某又纠集聋哑人赵某某等人聚集南昌某宾馆,密谋策划具体实施报复赵某方法。万某某要求赵某某和甲乙三人直接实施砍杀赵某四肢,伤害赵某身体。之后,万某某指使赵某某和其他同案
2021-11-29 22:20:30 36人查看
【案情】 2011年11月,被告人黎某为与他人争夺客运生意,唆使邓某、段某以及小刘、小伟(另案处理)“教训”被害人李某。26日,邓某等4人约定殴打李某,但不要打伤李某。当日由段某驾车至李某的修理店,邓某、小刘、小伟下车殴打李某,后李某逃往店内,小刘、小伟持棍子进店追打,邓某持双节棍守住店门阻止他人救援李某,致李某腰部受伤,脾脏摘除。经鉴定,李某的伤势构成重伤
2021-11-29 22:20:30 44人查看
共同犯罪 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二十六条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2021-11-29 22:20:30 44人查看
提问
08-16 10:26:24
姚格丽提问
07-22 06:50:30
李国涛提问
09-21 14:16:11
提问
06-15 16:56:30
王律师,我现在因销售伪劣产品在取保候审阶段,我想咨询你一些问题,我加您微信了,您能通过一下吗,还有请您作为辩护人费用是怎么收取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