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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路嫖”,网传是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在一起诈骗案中首次使用的概念。简单来说,“套路嫖”指的是行为人开办高档洗浴中心、男士养生馆等类似行业,在向客户宣传、推销服务的过程中,按照内部预先设定的“话术”,通过网络、电话等通讯工具,假冒美女等身份,吸引客户到店消费。客户到店后,店内营销人员、服务人员相互配合,通过语言暗示、肢体动作等,使客户误以为充值开办“VIP”或贵
2020-12-01 17:31:55 878人查看
提问
08-16 10:26:24
姚格丽提问
07-22 06:50:30
李国涛提问
09-21 14:16:11
提问
06-15 16:56:30
王律师,我现在因销售伪劣产品在取保候审阶段,我想咨询你一些问题,我加您微信了,您能通过一下吗,还有请您作为辩护人费用是怎么收取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