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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部门不同,鉴定结论的证明效力有无高低之分?

发布时间:2021-11-29 22:19:41 浏览:253

问:做出鉴定结论的部门不同或同一系统中的鉴定部门级别不同,其鉴定结论的证明效力有无高低之分?


答:鉴定结论是一种证据,虽然鉴定结论由不同级别的部门做出,但其证明效力没有高低之分,至于哪个结论更科学,更能反映案件事实,应由审判人员综合案件全部情况做出判断。

分类: 法律常识 仲裁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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