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快速咨询
全国专业无罪辩护刑事律师服务平台
您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常识 >仲裁常识>全文

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是否要经过年审?

发布时间:2021-11-29 22:19:41 浏览:225

对此问题,《决定》并没有作出规定。但是,为简化行政监管程序,节约行政成本,减少行政相对人的成本负担,对经过许可列入名册的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可以不实行年检注册。但是,司法行政部门不会因此放松对鉴定人和机构的日常监管,如发现有违反《决定》第十三条和将来司法鉴定管理相关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行为,随时、即时依法查处;同时,按照《决定》第六条的规定,省级司法行政部门有义务定期更新名册,切实保证当事人和侦查、司法机关得到优质、高效和客观、准确的鉴定服务。

分类: 法律常识 仲裁常识

热门文章
律师推荐
  • 优秀刑辩律师

    杨树英 律师

    金融犯罪,刑事上诉,附带民事

    15632514568

  • 优秀刑辩律师

    黄书海 律师

    经济犯罪,金融犯罪,附带民事

    17710921395

  • 优秀刑辩律师

    张淑锋 律师

    经济犯罪,知识产权犯罪,附带民事

    15810764225

  • 优秀刑辩律师

    赵明赫 律师

    附带民事,取保候审,经济犯罪

    18611909496

  • 优秀刑辩律师

    陈亮 律师

    经济犯罪,金融犯罪,企业家犯罪

    13659813752

Copyright 2020 无罪辩护 京ICP备16052496号-1
 
wuzui.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