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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权提出仲裁检验的申请人包括哪几种?

发布时间:2021-11-29 22:19:36 浏览:148

(1) 司法机关;

  (2) 仲裁机构;

  (3) 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或者其他行政管理部门;

  (4) 处理产品质量纠纷的有关社会团体;

  (5) 产品质量争议双方当事人;

  其中第三款规定是因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工商及行业管理部门,在处理质量争议和质量申诉中,有时需要对产品进行检验。同样,消费者协会、质量管理协会用户委员会在处理投诉时,有时也需要对产品进行仲裁检验。第五款中的产品质量争议双方当事人申请是指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而不是一方当事人单独申请。一方当事人申请的检验只能作为委托检验。另外,对同一产品只能由上述五种申请人中的一种申请。如法院处理的案件,只能由法院提出,仲裁机构、行政部门或社会团体不能由提出仲裁检验申请。

  申请人可以直接向质检机构提出申请,也可以通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向质检机构提出申请。

分类: 法律常识 仲裁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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