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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爆炸物品应履行以下审批手续(北京)

发布时间:2021-11-29 22:36:20 浏览:141

一、持爆炸物品生产、流通主管部门签证盖章的爆炸物品供销合同、《运输爆炸物品申请表》,及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安监、公安部门为申请单位核发的相关许可证复印件、原件等材料,向运达地公安分、县局申请领取《爆炸物品运输证》。

二、进出口爆破器材的运输,托运单位持国防科工委的批准文件和外贸部门签发的进出口货物许可证,向收货地或出境口岸所在地公安分、县局申请领取《爆炸物品运输证》。

分类: 诉讼常识 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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